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旗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2020年全旗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乌审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
2020年全旗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旗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以考核求实效,以考核促发展,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成员单位(安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等成员单位)
二、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考核方式:1.考核细则;2.日常监控管理。
(二)考核权重:考核采取百分制,其中考核细则占85%,日常监控占15%。
(三)考核内容:各成员单位,旗直各有关部门对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细则:由乌审旗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具体制定。
(二)日常监控管理:
1.扣分项。
(1)日常扣分项:接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督办函、接到有关投诉举报、因工作开展不力的致使发通报或督办函、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完成报送相关内容的。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去相应分数。
(2)事故扣分项:在辖区或行业主管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去相应分数(一般事故扣1分、较大事故的扣5分)。
2.加分项。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旗直各有关部门立足本职,创新思路和方法,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受到旗级表彰奖励的,1次加1分;受到市级表彰奖励的,1次加2分;受到中央和自治区表彰奖励的,1次加3分。加分项封顶5分,不再累计加分。
本年度未涉及日常监控管理扣分项的部门单位,不再予以加减分。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考核工作,做好相关准备,积极配合。对考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积极整改。 (二)考核组要认真负责,公正严明,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三)考核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配套实施细则,严守工作纪律,做好各项考核工作。
附件1:乌审旗2020年经济开发区(园区)、苏木镇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2: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督查内容细化表(试行)
附件3:乌审旗防汛抗旱工作考核任务分解表(试行)
附件4:乌审旗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考核任务分解表(试行)
附件:附件1、2、3、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