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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4518 分  类: 发布机构: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0年10月26日 名  称: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报 文  号:乌安委办发〔2020〕46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关于近期全旗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2020年10月16...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0-26   分享:    下载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关于近期全旗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20201016日,旗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乌安委办发〔202040号),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于1116日前报送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相关统计报表,旗安委办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信息上报情况进行了统计。截至目前,共有14个相关部门和单位报送了工作信息,分别为:公安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城市公共事务发展中心、铁路民航建设办公室、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交管大队、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文化旅游投资集团公司、无定河镇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和单位未报送工作信息。同时,在已报送的部门和单位中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不强。个别部门和单位对安全生产不重视,仍存在侥幸心理,对文件精神领会不深,抓贯彻落实力度不够。 

  2、检查力度不大,报送不够细致。个别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只限于表面,深入排查不到位,报送工作信息存在敷衍了事的现象,报送内容不规范,表格填写不完整。 

  针对以上问题,请各部门、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查找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改革创新,明确职责定位,为全旗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应有贡献。 

  根据各部门、各单位报送情况,按照安全生产考核相关办法,将本次报送情况作为年终考核验收重要内容之一。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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