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根据《鄂尔多斯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好2020年全旗“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旗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五个常态化”(即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专项整治、常态化从严执法、常态化应急救援、常态化宣传教育)等五项重点工作,按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要求,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组织领导机构
旗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志雄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安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杨志远 旗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国春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各开发区(园区)、苏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应急管理局宣教中心,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协调组织及活动信息汇总报送。联系电话:0477-7211006。
四、活动内容
2020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旗范围内统一开展,其中部分活动贯穿全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培训。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报刊、广播、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要紧密结合国家、自治区及市委、旗委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跟踪报道工作进展成效。要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人员在线观看。要创新风险隐患举报机制,加大隐患举报奖励力度,广泛发动群众、企业员工全面查找身边隐患,举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组织安全生产领域知名专家学者、部门领导、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走进网络课堂,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通过各级主流媒体、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同时,要充分发挥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作用,采取网络直播形式,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四)开展启动仪式和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日,由旗安委办组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开展公益骑行活动,正式拉开全旗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6月16日,旗安委办在网络平台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网络答题等系列活动,并邀请新闻记者走进生产厂区和工业园区,介绍生产流程、装置设备、安全管理措施等,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也要根据活动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线上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应用程序,举办在线访谈、公众开放日、网络公开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五)开展安全宣传“七进”工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推进安全宣传“七进”工作部署和要求,将安全宣传“七进”与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普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有机结合,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牧区活动;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以党委理论中心组为契机开展安全宣传进机关,组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紧紧围绕6·16国家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开展安全宣传进公共场所活动。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月”期间,旗安委办将至少组织开展1次由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上下协调、政企互动的综合演练,检验各级应急指挥人员的应急响应和指挥能力。同时,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演练活动信息及影像资料报送至邮箱:363633850@qq.com, 联系人:李霞,联系方式:13614873016。
(七)开展科普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以安全科普为重点,积极组织和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创作推荐一批主题清晰、创意新颖、制作精良的微电影、公益广告、微影视、MV等公益作品报送至旗安委办,邮箱:475838817@qq.com,联系人:徐增艳,联系电话:15049894499,旗安委办统将一报送至市安委办,并在市、区内主流媒体进行推广展示。
五、“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020年全旗“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万里行活动。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启阶段重点工作,协调主要媒体、行业媒体深入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成效,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二)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专题行活动,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举报重大问题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六、行业部门领域的特色活动
1.旗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活动。
2.旗总工会牵头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3.团旗委牵头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4.旗道路运输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特别是在出租车、车站等处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5.旗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平安校园”活动,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
6.旗农牧局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牧区”活动。
7.旗公安交警支队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在重要交通枢纽悬挂、播放微视频、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或公益广告,着力营造良好交通安全氛围。
8.旗广播电视台要运用主流媒体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在媒体平台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及微视频等宣传片。
9.《绿色乌审》报要在版面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并安排发表署名文章。
10.旗妇女联合会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活动。
11.旗能源局负责煤炭、电力、油气管道等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12.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单位职责职能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等行业特色活动,同时在LED屏幕播放安全生产标语。
13.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各国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同时在LED屏幕播放安全生产标语。
14.旗科学技术协会要充分利用“科普大篷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5.旗商务局按照单位职责职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特色活动,组织在各商场、宾馆、酒店张贴安全生产图、LED屏幕播放安全生产标语;
16.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各广告公司利用宣传优势在各自媒介平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
17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组织建筑安全和人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18.旗政务服务局负责做好展板展示、LED电子屏播放安全生产标语等工作任务。
19.其他活动。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职能,积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宣传活动。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保障活动经费,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推出系列宣传报道。充分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创新载体,多管齐下。充分利用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和口号,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成员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力争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苏木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活动信息的跟踪反馈,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信息报送联系人:徐增艳 邮箱:联系电话:0477—7211006,15049894499。
请各开发区(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分别于2020年5月30日、7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报送至旗安委办,联系人及电话:杨晓彤 朱万秀 0477-7211006,电子邮箱:915074233@qq.com。
附件: 1.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