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危险化学品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根据《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专业学历背景普查和从业人员岗位技能过关考核的通知》(鄂应急发〔2020〕11号)要求,旗应急管理局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岗位技能过关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入试生产阶段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生产、运行、辅助等工序班组长及以下操作岗位人员。
二、重点考核内容
岗位安全职责、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岗位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岗位现场处置方案等应知应会知识。
三、实施步骤
我局将根据企业实际、岗位特点,编制试卷,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进行抽考,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进入试生产阶段的建设项目要全覆盖,岗位人员抽考比例将不低于30%。
四、时间安排
2020年5月18日-5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并要把过关考核作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人的不安全因素引发事故和检验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效果的手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积极加以整改。
(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考核检查。我局将针对岗位实际、按照比例要求、以“两重点一重大”岗位为重点开展抽考,对于不及格比例超过30%的企业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不及格比例超过50%的企业将责令其停产整改。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