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股、室、队,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现将《2019年第三季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29日
2019年第三季度危险化学品企业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9〕1号)精神,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9〕4号)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二、检查时间
2019年7月30日至8月13日。
三、检查企业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分公司)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海峡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金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
乌审旗银湖氧气生产有限责任公司
乌审旗百方绿源油气有限公司
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世林化工分公司)
鄂尔多斯市宏基亿泰能源有限公司
乌审旗庆港洁能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乌审旗中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乌审旗京鹏天然气有限公司
乌审旗巨汇和泰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星星能源有限公司
四、组织领导
(一)执法检查组
组 长:杨志远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 额日琴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周建龙 旗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局局长
成 员:梁 栋 旗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股长
李 军 旗应急管理局西部执法中队队长
贺 刚 旗应急管理局东部执法中队队长
曹清荣 旗应急管理局中部执法中队副队长
谷云龙 旗应急管理局危化股副股长
康志统 旗应急管理局危化股监察员
五、检查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勘查现场、考试演练、调查了解、谈话询问等方式。
六、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
《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七、重点检查内容
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和承包商管理检查表》(附件1)重点检查企业特殊作业管理情况和承包商安全管理情况。
八、检查流程
(一)执法首次会议
1.检查组组长介绍此次执法检查目的、执法方式、人员分工、重点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
2.企业负责人介绍参与人员和企业基本情况并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企业安排此次检查总负责人及陪检人员,企业安全教育告知后开始检查。
(二)执法检查
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资料检查、收集取证、谈话询问等。检查出的现场问题要及时进行物证留存或拍摄相关影像资料。对存在问题的现场资料,要复印采集。要做好询问笔录并留存有关资料。所有物证留存资料需经企业现场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集体讨论
召开检查组意见交流讨论会,对检查意见进行讨论并汇总。讨论时,检查人员要简要说明检查的内容、场所、装置、询问人员姓名、职务等。对违反法律法规构成处罚的,要提供相关的违法处罚依据。执法人员准备末次会议材料,拟定相关执法文书。
(四)末次会议
1.执法检查组组长介绍此次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2.专家就检查存在的问题同企业交流意见,形成专家意见书并签字。
3.专家组组长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进行发言。
4.企业负责人就本次执法检查情况发言。
5.执法人员向企业下达执法文书。
6.执法检查组组长作总结讲话。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认真排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根据专家意见,下达执法文书,限定整改期限和内容,及时跟踪督查。
专家要切实履行检查职责,认真开展安全检查。要如实反映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对检查结果和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负责。
专家要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意见表(示例)》(附件2)的要求汇总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填写《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意见表》(附件3),所有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要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规范依据。对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或构成行政处罚的问题和隐患,应单独备注说明。在专家组内部意见交流讨论前,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意见表》交由专家组组长汇总,形成专家检查意见书。
(二)严格执法,认真整改
执法人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各企业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对存在的隐患按照“五定”原则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附件:1.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和承包商管理检查表附件1.docx
2.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意见表(示例)附件2.docx
3.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意见表附件3.docx
4.被检查企业应提供的资料清单附件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