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队、所、中心,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5月8日至5月18日。
二、检查企业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2.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企业;
3.非煤矿山企业;
4.冶金等工贸企业。
三、组织领导
(一)西部区执法检查组
组 长:高 鹏 旗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张 弛 旗安监局非煤矿山股股长
梁 栋 旗安监局危化股股长
李 军 旗安监局西部执法中队队长
张文斌 旗安监局西部执法中队监察员
(二)中部区执法检查组
组 长:刘建平 旗安监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明干达来 旗安监局中部执法中队队长
胡 娜 旗安监局综合监督管理股股长
曹清荣 旗安监局中部执法中队副队长
康志统 旗安监局危化股监察员
(三)东部区执法检查组
组 长:乌罕图 旗安监局副局长
贺 刚 旗安监局东部执法中队队长
李 开 旗安监局东部执法中队副队长
张生杰 旗安监局非煤矿山股副股长
谷云龙 旗安监局危化股监察员
四、检查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勘查现场、考试演练、调查了解、谈话询问等方式。
五、检查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试行)》
《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六、重点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1.国家、自治区、市、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传达、贯彻、落实情况;
2.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3.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5.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6.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7.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8.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10.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1.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2.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3.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5.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6.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7.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8.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9.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20.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1.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2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
23.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烟花爆竹领域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
2.是否有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员工培训教育情况;
6.安全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
7.储存场所管理情况;
8.检维修作业管理情况。
(三)非煤矿山领域
1.安全生产许可证照;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4.从业人员培训情况;
5.安全档案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应急救援及演练情况、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情况;
8.外包工程承包单位资质情况;
9.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管理情况;
10.劳动防护配备及使用情况;
11.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设备设施情况。
(四)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
1.是否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三同时”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
2.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情况;
4.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
5.检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6.检查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7.检查对安全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8.检查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一般隐患、重大隐患隐开展排查治理,如实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9.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落实情况,是否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10.检查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11.检查生产经营场所交叉作业,是否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与协调情况;
12.检查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情况;
1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编制、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情况;
14.检查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情况;
15.是否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七、执法流程
(一)执法首次会议
1.检查组组长介绍此次执法检查目的、执法方式、人员分工、重点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
2.企业负责人介绍参与人员、企业基本情况并对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安排此次检查总负责人及陪检人员;企业安全教育告知后,开始检查。
(二)执法检查
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资料检查、收集取证、谈话询问等。检查出的现场问题要及时进行物证留存或拍摄相关影像资料;对于存在问题的现场资料,要复印采集;要做好询问笔录并留存有关资料;所有物证留存资料需经企业现场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集体讨论
召开检查组意见交流讨论会,对检查意见进行讨论并汇总。讨论时,检查人员要简要说明检查的内容、场所、装置、询问人员姓名、职务等;对违反法律法规构成处罚的,要提供相关的违法和处罚依据;准备末次会议材料,拟定相关执法文书。
(四)末次会议
1.执法检查组组长介绍此次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2.检查组就检查情况同企业交流意见;
3.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现场下达整改指令、处罚告知等文书;
4.执法检查组组长作总结讲话。
八、工作要求
执法检查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认真排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各企业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对存在的隐患按照“五定”原则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乌审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