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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0950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8年03月05日 名  称:乌审旗安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第一季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家查隐患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安监发〔2018〕19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现将《乌审旗2018年第一季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家查隐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配...

乌审旗安监局关于印发2018年第一季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家查隐患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5   分享:    下载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现将《乌审旗2018年第一季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家查隐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配合开展。

 

 

                                    乌审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


乌审旗2018年第一季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家查隐患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结合《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化工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和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安监发〔201810号)和《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旗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发〔201758号)要求,决定从201834日开始开展第一季度重点生产企业专家查隐患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834315

 二、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内蒙古中煤远兴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星星能源有限公司

乌审旗巨汇和泰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世林化工分公司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金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分公司

内蒙古海峡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三、检查组织单位及专家安排

为提高检查效率,方便企业配合,此次检查由旗安监局副局长带队,监察大队、危化股、相应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

    (一)执法检查组

       长:乌罕图     乌审旗安监局副局长

       员:刘建平     乌审旗安监局执法大队队长

                    乌审旗安监局危化股股长

                    乌审旗安监局西部执法中队队长

             明干达来   乌审旗安监局中部执法中队队长

                    乌审旗安监局东部执法中队队长

             纪金山     乌审旗安监局综合协调股股长

    (二)技术专家组

       长:张俊泽     高级工程师

       员:高       高级工程师

             王瑞峰     高级工程师 

             梁祥省     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海瑞     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检查人员分工情况

1.执法检查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照《安全生产监督综合检查表》行政许可方面进行检查;

2.专家技术组依据相关法律及各类标准规范对照《安全生产监督综合检查表》技术方面进行检查。

四、执法检查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勘查现场、考试演练、调查了解、谈话询问等方式。

   五、检查重点内容

(一)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检查各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培训是否到位。各安全管理人员及岗位操作人员对岗位职责是否熟悉,对安全操作规程及本岗位应急预案熟悉程度;

(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进行提取使用;

(三)2017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是否到位,是否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中判定重大隐患存在;

(四)两会期间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是否有效落实;

(五)企业在生产、使用、经营中涉及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采取的管理办法。

六、执法检查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七、执法流程

(一)执法首次会议

.执法检查组组长介绍此次执法检查目的、执法方式、人员分工、重点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介绍参与人员、企业基本情况并对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排此次检查总负责人及陪检人员;企业安全教育告知后,开始检查。

(二)执法检查

根据分工安排,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资料检查、收集取证、谈话询问等。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物证留存,要复印采集或拍摄相关影像,做好询问笔录并留存有关资料;所有物证留存资料需经企业现场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集体讨论

召开检查组意见交流讨论会,对检查意见进行讨论并汇总。讨论时,检查人员要简要说明检查的内容、场所、装置、被询问人员姓名、职务等;对违反法律法规构成处罚的,要提供相关的处罚依据;相关人员准备末次会议材料,拟定执法文书。

(四)末次会议

.执法检查组组长介绍此次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专家就检查情况交流意见,形成专家意见书并签字。

.企业就执法检查情况发表意见。

.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现场下达整改指令、处罚告知等文书。

5.执法检查组组长作总结讲话。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认真排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执法人员要根据专家意见,下达执法文书,限定整改时间和内容,并跟踪督查。

(二)严格执法,确保质量。执法人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各企业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对存在的隐患按照“五定”原则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附件:安全生产监督综合检查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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