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
现将《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安发〔2017〕27号)文件要求,旗安委办决定从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2月12日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大检查方案,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坚决“打非治违”、坚决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坚决取缔和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功能区监管责任,确保岁末年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旗各行业领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油气输送、城镇燃气、冶金工贸、道路运输、铁路运输、建筑施工、电力、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会议场馆、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学校等。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等情况,元旦和重要会议期间主要负责人值班值守及履行离开企业报备制度情况;企业分管负责人落实企业各项安全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管理,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车间、班组负责人及一线员工落实岗位安全制度,组织班前会、班后会,开展岗位隐患排查等情况。
2.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危险作业审批、风险分析、现场监护等制度落实情况;外委施工队伍管理情况等。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情况;加强重要设施和装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定期检测检验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安全状况;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等。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各苏木镇及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执法、督查、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等情况。
6.职业卫生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履行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公告、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情况;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资料情况;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7.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应知应会安全操作知识、应急逃生知识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法》《内蒙古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等情况。
(二)政府及部门层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各苏木镇、各相关部门及开发区(园区)等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和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情况。
2.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依法行政情况,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对下达的各类执法文书执行情况全面清查,特别是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隐患整改闭环情况,对未按要求或拒不执行执法指令的企业依法停产停业整顿、按上限实施处罚情况。
3.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旅游、铁路、民航、城镇燃气、油气输送、涉爆粉尘、冶金、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重点检查制定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情况;建立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系制度情况;主流媒体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目,开展公益宣传情况。
各重点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内容由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具体制定。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由旗安委会主任为组长,安委会各副主任为副组长,安委会各成员为成员的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安委办(安监局),负责大检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交流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旗安监局局长兼任。
成立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工作组,自查工作组由成员单位自行成立,负责本行业内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工作。
成立由旗安监局、煤炭局、交通局、住建局四部门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负责对各地区、部门和企业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见附件1)。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工作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政府及部门全面检查、综合督查、抽查同步推进实施。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工作(2017 年 12 月 12日至2018年1月12日前)
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自查方案,主要负责人要组织本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企业自查方案、每月自查隐患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企业内部公布。企业自查方案要在2017年12月21日前,自查隐患清单、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在大检查开展后每月12日前报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的苏木镇、园区。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要在12月20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印发至所辖区域和各行业领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并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及部门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登记建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督查相关企业结合自查方案不间断开展大检查。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抽查督查工作(2018年1月12日至2月12日)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督查组和专项检查组深入所辖区域、企业开展对表督查、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开展自查情况,要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检查情况要建档留存备查。旗安委会组成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到各地区、部门、企业就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并将结果报旗委、旗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部门、企业要把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和中心任务来抓,作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得力举措,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政府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情况报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一名大检查工作联络人,按要求向旗安委办报送各阶段工作情况,重要工作信息随时报送,以便旗安委办向旗委、政府报告。2018年1月12日前报送自查情况;2018年2月12日前报送开展抽查督查情况;2018年2月15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旗安委办联络员:纪金山、尔德尼高娃
联系电话:7218812(传真),15894836636,15044751527
电子邮箱:2724118752@qq.com
附件: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
附件
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
第一督查组
组 长:张子荣 旗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建平 旗安监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纪金山 旗安监局综合协调股股长
联系电话:15894836636
负责督查无定河镇、纳林河工业园区、煤炭局、旅游促进中心、民政局、消防大队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
第二督查组
组 长:王伟军 旗煤炭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耀中 旗煤炭局总工程师
成 员:胡鹏瑞 旗煤炭局安监站站长
联系电话:18904778701
负责督查图克镇、乌审召镇、安监局、工业促进中心、质监局、文化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
第三督查组
组 长:折钧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巴雅尔图 旗交通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布和 旗交通安全监察大队科员
联系电话:13514778261
负责督查乌兰陶勒盖镇、苏里格经济开发区、住建局、发改局、公安局、交管大队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
第四督查组
组 长:敖日杨古 旗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金 欣 旗住建局安监站站长
成 员:任 儒 伟 旗住建局安监站副站长
联系电话:15149408333
负责督查嘎鲁图镇、苏力德苏木、交通局、邮政局、教育局、卫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
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将督查情况按要求报送旗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