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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503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0日 名  称: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室内安装室温采集器的通知 文  号:乌建发〔2024〕39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乌审旗各社区、物业单位、业主:   为进一步实施好温暖工程,扎实推进城镇供热监管工作,实现“室温达标、体感舒适、群众满意”...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室内安装室温采集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0   分享:    下载

乌审旗各社区、物业单位、业主:

为进一步实施好温暖工程,扎实推进城镇供热监管工作,实现“室温达标、体感舒适、群众满意”的目标,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4〕4号),决定在乌审旗建立室温在线监测体系。

计划在集中供热居民用户室内安装室温采集器,安装比例不低于居民用户数的3%,往年供热投诉多的小区和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安装比例不低于5%。室温采集器安装需选择边户、顶层、底层、中间户等典型用户,其中边、顶、底户平均占比不低于60%。室温采集器应安装在起居室、卧室等人员驻留时间较长的区域,一般安装在用户的客厅与卧室隔墙位置上。室温采集器不应安装在散热器或供热管道上方,不应安装在直接与室外相邻的冷墙上。

此采集器无噪音、无辐射、不影响插座正常使用。为了更快、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望乌审旗各社区、物业单位、业主给予积极配合。

特此

文件下载:乌建发〔2024〕39号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室内安装室温采集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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