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二级单位:
根据《中共乌审旗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建立“点题整治”推动解决重点问题工作机制的通知》(乌纪办发〔2024〕13号)和《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乌纪办发〔2024〕3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供热行业监督管理,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切实解决好当前全旗供热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旗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要求,以推动全旗供热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强化政治担当,突出民生为本,对供热保障方面在行业监管、工程建设、服务民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供热管理制度,强化具体事项日常监管,提高供热服务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主体责任。履行好供热保障方面集中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推进整治工作方案实施落地,把整治工作抓实抓细。要牢牢把握供热保障方面整改工作要求,落实好整治工作的开展、实施、指导、监督、总结制定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并完善供热行业发展相关规划、制度、标准,保障供热行业法制化管理、规范化运营、健康化发展。
(二)突出以人为本。要注重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以突出问题为靶向,以质量提升为方向,切实解决供热领域关系民生福祉的焦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坚持统筹推进。统筹行业监管、工程建设、服务民生三方面问题,统筹各部门主体责任,将问题整治与行业发展有机结合,同步推进。
(四)注重标本兼治。既要坚持猛药重拳、去疴除弊、强化整治举措、点对点限期整治、对标对表销号推进,又要坚持举一反三、源头治理、健全完善各环节监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频发。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整治内容主要针对近年来严重阻碍全旗供热保障方面的矛盾短板,具体包括行业监管、工程建设以及服务民生三个方面共8类突出问题。
(一)行业监管方面
1.行业监管不到位。
整治内容:具体表现为对供热准入条件等关键事项缺乏事前监管;对获得经营许可的供热企业没有及时跟踪是否根据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建设,缺乏事中监管;对供热企业负责实施设备的维护、更新改造和经营活动没有进一步跟进,缺少事后监管等。
整治措施:一是制定乌审旗供热报停相关制度,根据全旗供热行业及监管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二是组织编制和修编供热专项规划,依法依规确定供热经营企业,督促企业建设供热基础设施。强化对设备的维护、更新改造和经营活动的监管。(责任单位:乌审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乌审旗国联热电有限公司)
2.失职失责,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漏洞。
整治内容:具体表现为供热企业管理存在盲区,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按规定投入安全保障资金,设备安保措施不到位等。
整治措施:制定供热工程网格化管理模式,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方式,对现场施工人员、要害部位、重要节点实施有效监管。加大对工程定期进行检查力度,同时,不定期对供热企业按规定提取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责任单位:乌审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乌审旗国联热电有限公司)
3.改造资金投入不足,运行故障时有发生。
整治内容:具体表现为设施设备维修不到位,检查手段不科学,供热管网破损、堵塞问题时有发生;企业设备维修养护资金、燃料采购资金不足,存在冬季供热保障风险。
整治措施:督促企业加大设施设备维修资金投入,并组织落实。建立应急煤炭储备机制,降低冬季供热保障风险。(责任单位:乌审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乌审旗国联热电有限公司)
(二)工程建设方面
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扩建4#炉及配套设备项目推进缓慢。
整治内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扩建4#炉及配套设备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滞后。
整治措施:严格履行工程招投标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手续办理和施工进度,确保早日投用。(责任单位:乌审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乌审旗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5.工程建设质量问题时有发生。
整治内容:具体表现为不按设计要求施工;楼宇内管网及附属设施不按规范及设计施工;工程建设选用廉价低质材料;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职尽责。
整治措施: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质量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督促供热企业全程参与一次、二次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建设过程,提出技术要求,监督选用材料及施工质量。(责任单位:乌审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乌审旗国联热电有限公司)
(三)服务民生方面
6.漠视群众诉求,互相推诿扯皮。
整治内容:具体表现为二次管网发生故障,相关单位互相推卸责任,无人解决问题;供热企业以入住率低为由,不切实解决用户室温低的问题等。
整治措施:督促供热企业落实供热维修主体责任,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处理结果的调度,定期开展“访民问暖”“回头看”等活动,扎实有效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对供热企业不作为、慢作为要提高惩罚力度。(责任单位:乌审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乌审旗国联热电有限公司)
7.侵占群众切身利益。
整治内容:具体表现为供热企业服务态度冷硬,不积极、不负责,针对群众关于温度不达标、供暖时长不够等投诉或报修问题推脱应付;不按规定标准收取报停切断、恢复供热、维修清洗等费用;存在供热收费、维修等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服务意识不强。
整治措施:强化对供热企业服务态度监管,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依法查处供热领域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乌审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乌审旗国联热电有限公司)
8.农村牧区清洁供暖及“煤改电”推进缓慢。
整治内容:具体表现为已安装清洁供暖或煤改电设备,存在设备不能使用现象,部分苏木镇推进清洁供暖项目缓慢。
整治措施:加强督导排查农村牧区清洁取暖使用情况,因地制宜,一镇一策,与苏木镇、电力公司组织召开沟通协调会,解决相关问题,加快2024年项目设备安装进度和验收进度,确保新安装设备运行顺畅,有序推进未完成农牧户的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度。加大监督力度。组织人员与苏木镇、电力公司一同深入现场,现场办公,协调农牧民积极配合、加快配套电力设施改造进度(责任单位:各苏木镇)
四、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
集中整治阶段(6月初至8月底):按照整治重点和措施要求,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总结评估阶段(8月初至9月底):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梳理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供热保障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推进整治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205室,负责对各部门整治情况进行督导。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强化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深入实际解决供热保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要处理好整治与日常工作关系,确保2024年度供热平稳运行。
(三)强化工作调度,及时掌握进展。建立集中整治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排查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报送情况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将对未按时上报情况的予以通报。
(四)畅通举报渠道,强化问题处理。设立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举报电话:7220350;举报信箱设立在住建局一楼大厅,负责接收群众反映问题与化解群众合理诉求。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有影响的典型案件,要深刻剖析问题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主动接受监督,整治中发现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要及时移交旗纪委监委。
附件: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热保障方面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