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旗委旗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我旗城镇用水、用气、用暖、用电联合报装服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内政发〔2022〕4号〕和《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的通知》(鄂党办发〔2022〕5号)、《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暖”联合报装服务的通知(试行)〉的通知》(鄂工改办发〔202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报装接入服务水平为目标,整合报装办理环节,优化报装服务流程,创新信息化服务手段,通过资料和信息全过程电子化流转共享,全面实现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报装业务接入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市政公用服务一体化平台,推行联合报装、联合现场踏勘、联合验收。通过报装服务前移,主动对接业务,加快配套工程施工等举措,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和提升用户便利度,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不便捷等问题,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市政公用服务体系。
二、主要措施
(一)精简报装环节,压缩办理时限。通过鄂尔多斯市政公用服务报建管家平台和鄂尔多斯市政公用服务一体化平台,推进专项及项目业务的梳理优化,实现专项及项目申办整体的优化,行政审批与中介服务的衔接,减少企业申报时间,改进以往专项及项目策划不到位、审批慢、推进慢、效率低等问题。“住您办”市政公用服务报建管家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提前获取新建项目信息,主动联系水气暖企业,与建设单位一同前往项目现场联合开展实地勘查,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提供用水、用气、用暖、用电提前介入服务。
1.用气报装
(1)办理环节:燃气报装取消企业申请、现场踏勘、图纸会审、燃气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市政管家”主动靠前服务将办理环节简化为接驳供气共1个环节。
(2)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内。
2.用水报装
(1)办理环节:供水报装取消企业申请、现场踏勘、方案设计、施工、水表安装等环节,“市政管家”主动靠前服务将办理环节压缩至验收及通水1个环节。
(2)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内。
3.用暖报装
(1)办理环节:用暖报装取消企业申请、现场踏勘、图纸会审、热力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市政管家”主动靠前服务将办理环节变为验收通暖1个环节。
(2)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内。
4.供电报装
(1)办理环节:低压客户2个环节(受理签约和施工接电),高压客户3个环节(申请受理、方案答复、工程施工、装表接电)。
(2)办理时限:低压客户受理签约环节(居民/非居民)不超过2/3个工作日;施工接电环节(居民/非居民)不超过3/12个工作日。高压客户申请受理环节不超过1个工作日;供电方案答复(单/双)环节不超过10/18个工作日;工程施工环节从收到客户申请到完成环节不超过3个工作日;装表接电环节检验合格后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信息资源共享,主动靠前服务。项目申报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阶段时由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智慧监管系统向水、电、气、暖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自动推送项目信息,实现免批报装。项目管家跟踪确定报装事项,相应市政公用服务企业主动上门进行踏勘、设计、合同签订等前期服务。工程完工后直接进行接驳验收。
(三)规范服务标准,降低成本费用。燃气、供电、供水、供热企业要强化内部协调、制定办事指南、明确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收费,在办理过程中可根据工作实际精简合并企业内部流程,最大程度减轻项目申报单位负担。针对简易工程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成本”的“三零”服务。
(四)统一集成办理,提升用户体验。积极引导企业通过政务服务网和移动端提交办理有关业务,推动完善用气、用水、用暖、供电“掌上办”各项服务功能,实现掌上报装、掌上报修、掌上查询、账单查询、掌上缴费、更名过户、开具电子发票、服务投诉等功能。将用气、用电、用水、用暖服务事项纳入市、旗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提高办事效率,减少企业现场办理等候时间和跑动次数。水电气暖企业要为用户提供“一对一”、主动上门、全流程跟踪的管家式服务,获取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协调企业内部工作进度,提供预约上门、解答咨询、协助申请、协调进度、事后回访、办理红线外审批手续等全流程管控服务。建立健全并落实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帮办代办制等制度。
三、工作要求
各股室、二级单位要增强营商环境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优化水电气热报装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旗各水电气暖企业是获得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报装服务的实施主体,要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办事咨询、公示、承诺、指南、收费、智能服务等方面工作,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和市政公用服务一体化平台系统对接等工作。要通过设立标准、明察暗访、中期评估、信用评价、公开曝光等方式,要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示范带动全旗优化水电气暖报装营商环境整体提升。对不落实工作任务、不履行服务承诺、弄虚作假的水电气暖企业,要通过通报、约谈等措施,促其立行立改、加快整改、绩效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