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外界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构建良好的统计宣传氛围,制定乌审旗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工作遵循的原则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统计工作大局。
2.对外发布新闻需有新闻价值,体现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公开性和时效性。
3.新闻发布的内容要准确、及时、公正、严肃。
二、新闻发言人
周 慧 统计局副局长
三、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1.为统计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根据统计局授权,负责主持或参加统计局有关新闻发布会。
2.负责组织管理统计局的新闻发布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新闻发言人应在事后2小时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人员对如何进行新闻宣传提出建议,同时,负责核实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及时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报局党组审批。
3.受理媒体记者采访申请,接待、安排和接受记者采访,并为记者采访提供相关服务。
4. 执行上级机关指定的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事务;
5.执行与政府新闻发布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新闻发布的内容
新闻发布的内容要确保真实准确,要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保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常规统计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计法》中要求公开适合新闻发布的内容;
2.社会热点:对新闻媒体及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统计方面的事实确认、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信息;
3.突发事件:全旗范围内发生重大统计数据信息失准、数据泄露等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4.对新闻媒体实施舆论监督的事项的及时回应;
5.其它需要发布的事项。
五、新闻发布的管理
1.新闻稿的起草和审定:新闻发言稿一般由涉及相关业务的科室负责人拟定初稿,送新闻发言人初审后报局党组审定。
2.归档:使用后的新闻发言稿,由局办公室立卷保管。
六、其他
1.新闻发布所需经费,从单位业务经费中列支。
2.本制度由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