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二十六条、三十四条规定,按照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乌审旗审计局对乌审旗政务服务局(以下简称旗政务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第二季度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旗政务局是乌审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为正科级建制行政单位,于2019年2月2日挂牌成立,主要负责旗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市长热线“12345”和便民服务热线“0477-7581234”等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度旗政务局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执行效果较好,在优化营商环境、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方面,能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旗的决策部署。但审计也发现一些应予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报不完整
旗政务局在编制2021年度部门预算时,未按规定编报市财政局下达的科技创新奖补资金200,000元。
(二)决算报表数据与财务会计账表数据不一致,账表不符
旗政务局2021年决算报表中年初预算数、经济分类科目余额数与会计账簿中对应数不符。
(三)未按财政预算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旗政务局在购买LED电子屏、列支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广告费、差旅费时,未按财政预算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四)原始凭证不合规列支费用10,700元
旗政务局列支劳务费、收到巾帼建功集体奖励时,未附劳务服务协议、未附银行回单及相关资料。
(五)未按内控制度报销加班餐
2021年度旗政务局1至6月份加班餐未履行审批手续,且超出单位规定标准列支1,148元。
(六)制作文化墙及绿植安装工程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7,891元
2021年列支的楼梯绿植制作安装费,经审计核实,楼梯绿植制作明细与实际数量不符,涉及金额7,891元。
(七)少记固定资产202,376元
旗政务局列支党群服务中心立柱灯箱标识牌,购置办公桌椅等设备未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202,376元。
(八)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截至2021年底旗政务局未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领用无详细台账,保管无专人负责。
(九)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2021年旗政务局年初制定了政府综合办公平台等项目绩效管理目标,但未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监控,预算完成后未进行绩效评价。
(十)未进行政务服务评估评测工作
2020至2021年旗政务局未进行政务服务评估评测工作。
(十一)“好差评”评价率低,工作制度不健全
2021年度旗政务局共办件288,943件,累计评价数据51,640件,评价率17.87%,且未将奖惩机制纳入“好差评”绩效评价制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乌审旗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责令改正,建立健全预算编制、调整和支出管理制度;对决算报表数据与年初预算数、财务会计账表数据不一致,账表不符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或报表;对未按内控制度报销加班餐的问题,要求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对制作文化墙及绿植安装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调整会计科目并将资金追缴国库;对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未进行政务服务评估评测工作、“好差评”评价率低,工作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开展此项工作,并完善相关制度;对未按财政预算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议旗政务局相关人员应加强法律法规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学习,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工作,正确编报决算报表,确保数据衔接一致;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积极推动落实第三方评估评测工作,健全政务服务奖惩机制,加强提升“好差评”评价率,更好的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旗政务局已完成整改,按要求建立预算编制、调整和支出管理制度,并调整账目,积极参加旗财政局组织的会计能力提升培训,并调整了相关会计科目,对超标准报支部分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按要求将资金追缴国库,对少记资产进行补记,并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和资产购置领用审批台账,对2021年预算支出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对未进行政务服务评估评测工作的问题已聘请第三方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