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和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乌审旗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8月19日,对乌审旗高级中学(以下简称旗高级中学)实施的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旗高级中学和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决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做出了书面承诺。乌审旗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9日,旗高级中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由原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本工程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项目总占地面积3736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4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学生教学用房、活动用房。项目批复总投资242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旗高级中学综合教学楼工程于2019年9月开始施工,于2021年3月11日通过竣工验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资金来源及管理使用情况
未按项目单独核算
乌审旗高级中学实施的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费用支付与单位日常经费一起核算。
(二)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工程价款结算情况
1.未按设计图纸施工
旗高级中学实施的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地沟采暖管道、给水及消防管道均未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做管道保温层。
2.多计建安工程款192,416元,多计监理费4,194.67元
旗高级中学实施的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施工中标价14,337,539.55元,结算报审价15,415,945元。审计发现存在多计工程量、多计材料价,涉及金额192,416元。
旗高级中学实施的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监理中标价为工程结算总造价的2.18%,因审计发现多计建安工程款192,416元,所以多计监理费4,194.67元。
(三)竣工决算的编制情况
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旗高级中学实施的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于2018年8月29日立项批复,2021年3月11日通过竣工验收,截至2022年5月16日,该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乌审旗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移送处理书。对未按项目单独核算问题,责令旗高级中学改正,将建设项目财务单独核算;对未按设计图纸施工问题,移送乌审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实后进行处理;对多计建安工程款192,416元,多计监理费4,194.67元 问题,要求旗高级中学举一反三,进一步核实,据实结算,调整有关会计账务;对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问题,要求旗高级中学今后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议旗高级中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对项目单独进行核算,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严把工程质量,不得随意改变设计标准施工。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给水、消防及采暖管道出现结冰、降低节能等后果。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以免影响工程质量;严把工程计量关,加强对工程结算资料审核复核,据实结算工程价款,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旗高级中学已完成了整改,由于该项目已完工,按要求采纳审计建议,着力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在今后项目中严格履行工程项目财务单独核算原则,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按照图纸要求,重新做了保温,同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本工程多计工程价款192416元,多计监理费4194.67元如数核减;按照要求编制完成了财务决算报表。
文件下载:乌审旗高级中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