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2017年11月1日,我市伊金霍洛旗境内发生一起小型普通客车与大货车相撞事故,造成小客车内5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区市旗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旗安全稳定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当前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排查隐患,制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全旗道路运输、公路桥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无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巩固治理体系,整治交通秩序、排查三个隐患”(即,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排查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实现重点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遏制、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确保全旗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做好统一指导和协调,全旗交通运输系统成立了第四季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吉仁巴雅尔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陈建清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折 钧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谷子栋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高建文 (旗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斯庆巴特尔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乌审旗分局局长)
杨 恒 (旗公路管理工区主任)
成 员:满都拉 (旗交通运输局养护所所长)
巴雅尔图 (乌审旗交通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
刘卫军 (乌审旗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韩小龙 (乌审旗公路股股长)
白嘎里 (乌审旗地方海事处处长)
刘志刚 (乌审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工作检查组,办公室设在乌审旗交通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具体负责全旗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统筹调度、数据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巴雅尔图兼任。检查组具体组成人员和分工如下:
第一组,组长:陈建清,成员:韩小龙、刘卫军、布和(联络员,联系电话:13514778261)、邵凯。具体负责全旗范围内在建公路工地、施工企业单位、项目部驻地以及苏力德苏木、无定河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包括S215线嘎鲁图至通史段、陶利至昂素段、嘎鲁图至大草湾段等3条经营性公路。
第二组,组长:折钧,成员:巴雅尔图(联络员,联系电话:15134875432)、刘志刚、永红、谷青伟。具体负责全旗交通运输市场及乌审召镇、嘎鲁图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包括S215线乌审召至嘎鲁图段、乌阿线乌审召至阿镇段等2条经营性公路。
第三组,组长:谷子栋,成员:满都拉、杨耀飞、邬晴(联络员,联系电话:15047313736)、赵志龙。具体负责全旗范围内经营性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及图克镇、乌兰陶勒盖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包括S313线兰家梁至嘎鲁图段、S216线阿门其日格至小壕兔等2条经营性公路。
四、整治时间
11月21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五、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公路危险路段排查。一是重点排查急弯路段,加大纵坡路段及交叉路口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限速标志是否齐全有效,行车视距不良路段是否存在绿化遮挡;二是有没有结合日常巡查工作,进行定期监测,特殊天气及时安排巡查;三是要结合本次排查,详细记录危险路段里程,分类记录危险类别,现场确定处置方案。
(二)公路灾害路段排查。一是对特别威胁严重、规模较大的灾害路段是否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二是水毁路段是否及时修复,未修复路段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安全隐患严重的是否禁止通行。
(三)养护作业。一是养护路段要排查作业区设置是否合理,标志摆放是否规范,养护设备及材料堆放是否占道,作业人员是否着标志服;二是养护工程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保畅方案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是否落实施工保畅人员,交通管制是否到位;三是路面病害修补是否及时,当天开挖的坑槽是否按规范修补或进行适当的处治,夜间警示引导是否到位等。
(四)桥梁排查工作。一是对全旗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再摸底再排查”。再一次全面排查在建桥梁安全隐患;二是核查是否落实桥隧养护专人负责制度,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隧道养护维修;三是核查对已确认的危桥是否采取相应的管制及监测措施,限速、限载标志是否规范;四是核查是否按照规定建立了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五)负责建立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交通安全责任倒查制度,并督促运输企业在长途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上按照要求安装行车记录仪和GPS定位系统,与公安交通监控系统进行对接,提高监管水平。
(六)客运企业排查。重点检查企业针对营运驾驶员、营运车辆、道路及环境条件、运输组织、运营监控、是否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司乘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带安装使用等重点环节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依法严厉查处违纪案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客运企业。
(七)货运企业排查。全面排查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入安全教育不到位、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等问题,督促货运企业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入的动态监管,坚决禁止关闭、屏蔽和蓄意破坏车载动态监控设备的行为。对货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集中约谈违法或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加强教育管理,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媒体集中曝光。
(八)旅游包车排查。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入的资质,组织旅行社开展签订安全承诺书活动,严禁租用“营转非”、报废、拼装和营运资质不全的车辆,加强对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确相应职责,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旅游包车特别是跨省旅游包车的登记检查。对旅游客运线路、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以及旅游车辆通行密集的路段,加大巡逻管控力度。
(九)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大中型货运车辆排查。全面排查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大中型货运车辆不符合安全标准、非法改装、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符合要求等安全隐患,对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以前不得上路从事运输业。车辆逾期未检验的,立即俘运,办理检验业务。对车辆有违法未处理记录的,督促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人限时处理交通违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把车辆安全隐患、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重要任务来抓,精心部署实施。要充分认识做好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确定专人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好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根据第四季度期间辖区内公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建立项目类别、排查危险路段情况,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在排查工作中要切忌抱有侥幸心理,必须做到排查工作“全覆盖”,绝不留工作“死角”。
(三)完善制度,强化措施。通过第四季度期间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危险、灾害路段和危桥档案,建立公路安全通行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做到积极预防,及时处置。
(四)加强值守,及时报送信息。在第四季度期间旗公路管理工区、运管分局及各股室人员做好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24小时手机开机状态,各检查组每两周至少检查一次,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意见上报至旗安监大队,安监大队汇总后上报旗安委会。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