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发〔2017〕54号)文件要求,开展全旗交通运输工程项目中使用的电线电缆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关于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推动质量强旗建设,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强化质量共治,以专项整治保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促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组织领导
旗交通运输局成立工程项目使用电线电缆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组织领导专项行动工作。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吉仁巴雅尔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折 钧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斯庆巴特尔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乌审旗分局局长)
杨 恒 (旗公路管理工区主任)
成 员:巴雅尔图 (旗交通运输局安监大队大队长)
张瑞鹏 (旗交通运输局执法监督股股长)
布和巴特尔 (旗交通运输局运输股股长)
布 和 (旗交通运输局安监大队科员)
苏日古格 (旗交通运输局安监大队科员)
邬 晴 (旗交通运输局安监大队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旗交通运输局安监大队,由巴雅尔图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477-7582121。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我旗所有在建和已建成的公路工程项目,确保排查整治项目全覆盖、使用单位全覆盖。
(二)排查整治重点
1.所有在建公路工程项目永久工程设施中,进场的电线电缆中是否有奥凯等“问题电缆”,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产品采购程序是否合法,产品进场质量检验程序是否执行到位,施工中使用的电线电缆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管理有章不循,施工偷工减料,材料以次充好,资料弄虚作假,不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施工方案施工等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2.已建成通车的公路项目、建成使用的客、货运站(场)交通项目使用的电线电缆中是否有奥凯等“问题电缆”,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所有在建公路工程项目临时工程设施中,是否进行临时用电专项方案设计并经审批,使用的电线电缆中是否有奥凯等“问题电缆”,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四、总体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排查整治内容,切实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使用的电线电缆中是否有奥凯等“问题电缆”,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坚持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坚持边查边改边完善,督促使用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线索和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彻查,及时处置到位,尽快全部拆除。切实做到对不合格产品坚决清除出场,不合格工程坚决返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到位。
五、具体安排
专项行动自2017年8月17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止,分为三个阶段。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7年8月17日-2017年8月20日)
各二级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8月21日—2017年8月29日)
1.项目所属单位自查自纠。在建项目业主单位和建成投入运营项目的管理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使用的电线电缆质量安全隐患。对已进场尚未使用的不合格产品坚决清退出场,已使用的不合格产品坚决更换。对不合格产品生产厂家、规格型号,使用不合格产品单位及其整改情况等信息予以记录,并向项目监管单位报备。
2.项目监管单位监督检查。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施方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对共性问题,要组织研究分析,加强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对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措施,实施专项整治。对查实的使用不合格电线电缆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按规定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并于2017年8月29日前将排查整治总结报告报旗局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
(三)督促检查阶段(2017年8月30日—2017年9月25日)
旗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督促有关单位对电线电缆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六、加强监督
各系统单位要设立质量安全隐患举报电话、举报箱等,及时处理有关反映问题,促进专项行动的扎实深入开展。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