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现将《乌审旗交通运输系统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19日
乌审旗交通运输系统遏制重特
大事故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17]74号)、《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系统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交安办发[2017]67号)文件精神,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和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旗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提高全旗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结合我旗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促进全旗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全系统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大力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技术体系,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旗交通运输系统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旗交通运输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旗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旗交通运输系统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旗交通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安监大队,负责具体综合协调、指导督查、日常调度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深入排查道路运输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着重加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力度。要认真履行“三关一蛉督”职责,严把企业资质、车辆和从业人员准入关,监督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以及“三品”和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加强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辆,包括出租车、城市公交车、旅游包车的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严格执行中途和夜间2至5时休息制度,严禁在公路上随意停车休息。监督运输企业按规定安装和使用GPS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设备,实行2 4小时监控,发现不能正常使用的,坚决不允许出站运营。严禁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加强中途站、特别是半路上车旅客行李物品的开包检查。对企业不执行规定,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包代管,以罚代处,教育管理不严,“三品”及车辆安全检查不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厉进行责任追究。对屡教不改,经常超载、超速、拒不接受监管,在行驶途中擅自关闭、遮挡GPS系统的驾驶员,要坚决予以辞退。
(二)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隐患排查检查工作。要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力度,大力推进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结合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着重开展以防坍塌、高空坠落为重点昀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排查和挂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范和机械设备操作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因违规生产作业、工程质量管理、地质灾害防范引起的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事故。结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存在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足、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现场安全防护管理不达标、无证操作特种机械设备等问题的项目,坚决不允许开工建设。
(三)加强对运营公路的隐患排查检查工作。着重加强公路养护生产、治超检测,特别是改扩建工程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对于长大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严格按照标准设置安全设施。要加强危旧桥梁的隐患排查的维修、改造、加固,加大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桥梁使用安全。组织对重点路段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合理确定灾害风险处置方案,切实提高抗灾能力。进一步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加大超限车辆的治理和公路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恶意占道、堵车、闯卡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超限车辆,坚决不允许上路过桥。
(四)加强对水上交通的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水上交通安全以浮桥、渡口、渡船和旅游船舶、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监管为重点,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无船员遁任证驾驶船消防设备。
(五)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
1.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和法制,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建立健全部门之间、企业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强化应急响应,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先进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应急通信能力储备。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健全企业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严肃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事故。继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 “一票否决”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问责。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肃查处瞒报、迟报事故行为。全面做好事故分析和通报工作,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荜位有关负责人、主管人员以及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要切实提高对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该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要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制定本行业、本领域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健全推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各二级单位的工作实施方案于6月19日前报送旗局安监大队。
(二)精准施策,落实工作措施。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工作,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降,推进基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汇总上报、定期抽查制度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制度。要强化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切实从源头上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给安全生产带来的风险挑战,要未雨绸缪,提前应对,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防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各二级单位要加大安全蓝督检查力度,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检查,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四)典型引路,加强舆论宣传。各二级单位要选取有代表性、有积极性、工作基础好的企业开展试点,以典型示范推动工作创新。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加强宣传、广泛发声,把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传达到基层和企业,引导大家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在全系统形成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二级单位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成效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加快各项工作推进步伐,及时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确保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步骤
从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7年6月-8月)。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确定重点推进项目及其熏点突破方向。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各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分类排查(2017年9月-12月)。各二级单位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事故规律特点、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金方位、全领域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2018年1月-9月)。各二级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风险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规范标准,全面开展试点探索。加大工作推进的协调力度,切实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四阶段:评估完善(2018年9月-12月)。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制度。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进行整改提升,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
各二级单位要在每季度首月1日前将上一季度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进展情况上报旗局安监大队,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和建议等。各二级单位在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可随时报送旗局安监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