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掌握各预算单位闲置土地、房屋建筑物使用情况,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会计制度》、《乌审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旗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全旗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土地、房屋建筑物核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全旗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全旗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土地房屋建筑物核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乔树强 旗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成 员:乌都娜 旗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股长
王 斌 旗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工作人员
杨 婧 旗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工作人员
莫日根 旗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工作人员
乌仁斯庆 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阿日古娜 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财政局国资股。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旗闲置土地、房屋建筑物核查工作组织协调。
二、全面摸清家底
开展闲置资产清查,是摸清闲置资产底数、撑握资产状况、加强资产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按照2022年7月31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大清查报告编报数据的基础上细化出闲置、出租、出借资产情况,以便进一步摸清我旗闲置、出租、出借资产底数,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的盘活利用,按单位统计闲置土地、房屋建筑物使用情况,建立闲置土地、房屋建筑物资产台账、落实管理责任,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
三、开展核查阶段
由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对各部门、单位开展的资产自查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工作结束后,形成核查工作报告,报局党组。
附件: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房屋及闲置房屋土地统计表
乌审旗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