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
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掌握全旗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内财会〔2019〕74号)及《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鄂财会发〔2019〕14号)有关要求,经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为切实做好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汇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开展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提高对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审核、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
(二)内容真实,报送及时。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准确及时编制和报送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准确及时编制、审核、汇总并报送汇总内部控制报告。
(三)加强分析,提高应用。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探索应用大数据技术,挖掘内部控制报告价值,积极开展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
(四)加强监督,提高质量。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编报工作和内部控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对尚未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单位,应督促有关单位加快推进内部控制编报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迟缓的单位,应督促有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编报工作效率。旗财政局将根据各单位、各部门上报情况,抽取一定比例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和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对在编报工作中弄虚作假、内部控制报告不真实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编报范围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范围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旗法、检两院。
四、填报方法
(一)关于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根据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的要求,2018年度内控报告的编报、汇总工作使用财政部统一下发的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
(二)关于填报软件及使用说明。各部门、各单位登录财政部会计司网站(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软件下载”栏目下载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及有关操作手册和操作讲解视频。
(三)关于内控报告的填报汇总方法。该填报软件为单用户版,需要各填报、汇总单位下载安装到本地后使用。各编报单位通过该软件填写并导出本单位的内控报告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导入后与本级内控报告一起进行汇总,之后导出形成部门汇总报告报送旗财政局。
教育、卫生、农牧业、财政等部门负责本单位填报及所属事业单位汇总上报工作,其它单位直接报送财政局。
五、报送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利用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导出的“***.jio”格式文件进行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将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导出的电子版文件一并报送至旗财政监督检查局(旗财政局308办公室)。
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于2019年3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在内控报告编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旗财政监督检查局联系。
此函
联系人:白国峰 联系电话:7216605 7212592
乌审旗财政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