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二级单位、股室负责人: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现将2018年上半年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暨二级单位、股室负责人述责述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述责述廉暨廉政谈话要点
(一)业务工作完成进度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
(二)2017以来巡视、巡察、审计、纪委反馈问题、组织生活会查找问题整改情况。
(三)精准脱贫方面,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公开情况、有无延压占用、截留扶贫项目资金、是否有擅自改变扶贫项目实施地点、内容、规模、等“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现象;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四)政府债务化解方面,建立“一单三账”工作进度,债务化解是否有工作不力、不切实际、风险失控、恶意欠薪、虚假化债、滥用偿债资金等问题。
(五)污染防治方面,生态保护、污染防治资金拨付情况。
(六)政府资金管理方面,是否有虚增空转、违规出借、擅自减免、违规担保、违规抵押、延压占用资金、预算、拨付审核把关不严不实,多拨资金、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七)“雁过拔毛”式腐败方面,是否存在资金拨付、项目审批中滥用职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廉洁现象。
(八)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细则精神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九)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是否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造假,抄袭发言材料、代写笔记等问题。
(十)机关相关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上班期间是否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是否存在无故脱岗,办事人员找不到人的现象。
(十一)“头雁效应”发挥情况,对身边工作人员管理教育情况,对工作人员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是否早发现早提醒。
(十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坚持以马克思政治观对照、改造、提升自己。
二、组织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各二级单位、股室负责人参照以上要点,自查撰写汇报材料,真实全面总结工作,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各分管领导要对汇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补充完善意见,让修改完善的过程成为学习教育、推进工作的过程。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年度业务工作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初审情况,结合对分管二级单位和股室近期工作运转情况、负责人日常表现,拟定谈话提纲,谈话要“不护犊子”,不回避问题,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要求;分管领导要把廉政谈话作为履行一岗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向班子主要责任人汇报。
(二)高度负责,注重实效。各二级单位、股室负责人撰写汇报材料需6月20日前完成,6月22日前需将汇报材料由分管领导及派驻纪检组完成审核,7月1日前需完成汇报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向主要责任人汇报工作(撰写汇报材料)需7月10日前完成。汇报谈话由工作人员做好谈话记录,旗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履行监督职责。
乌审旗财政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