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印章及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不规范。原印章名称为内蒙古乌审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名称不一致。为促进各项工作良好开展,重新刻制了乌审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印章及财务专用章,现已刻妥,从即日起正式启用。内蒙古乌审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印章及财务专用章同时废止。
此函
附件:启用和废止印章印模
乌审旗财政局
2018年1月4日
附件
启用印章印模
废止印章印模
抄送:旗委办,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旗政府办,旗政协办,旗人武部办、
纪委办,法院,检察院,旗委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