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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505 分  类:其他;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4年04月17日 名  称:2024 年乌审旗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计划 文  号:乌民政发〔2024〕26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全旗养老机构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管...

2024 年乌审旗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04-17   分享:    下载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全旗养老机构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国办发〔2015〕5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等有关法规政策,乌审旗民政局制订《乌审旗民政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乌审旗民政局 

  2024年4月17日 

 

  一、乌审旗社会组织 

  (一)检查时间 

  2023年4月15日至9月30日 

  ( 二)抽查的比例 

  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办法规定,抽查比例为5%。为了提高工作标准,本级2024年度计划抽查社会组织50家,抽查率20%。 

  ( 三)抽查人员、方式和内容 

  1.抽查人员 

  采取随机方式决定抽查人员和被抽查单位。 

  2.抽查方式 

  抽查采取现场检查和财务审计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现场检查 主要通过座谈了解、沟通交流、现场查看、问题反馈、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承诺等程序进行。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2 人,检查人员 要拍摄现场检查照片,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如实记录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检查情况、现场处理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在场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财务审计由民政局委托的会计事务所独立完成。抽查结果出来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或郑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3.抽查内容 

  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组织印章的;超出章 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社会团体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分支机构的;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捐助的。 

  二、养老机构 

  (一)检查时间 

  2022年5月1 日至11月30日。 

  ( 二)检查比例 

  乌审旗养老机构共计28家,按照要求,抽查率不少于50%。 

  ( 三)检查方式 

  2024年5月-11月,按照50%的比例对28个养老机构按照经营审批、经营管理、服务品质等4项内容进行随机抽查检查,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决定。 

  ( 四)检查人员 

  由旗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会治理股工作人员组成,参与抽查的人员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决定。 

  (五)检查内容 

  运营资质;服务规范;运营管理;服务质量安全检查;识形态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对养老机构开辟党员学习教育活 动阵地,开展党建活动情况的检查;对养老机构开展铸牢中华民 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党史国史、民族团结进步等宣讲教育活动情况的检 查;对养老机构开展的涉及意识形态、文化传播活动的讲座、论 坛、研讨会、报告会等相关活动报备、审核把关情况的检查。

 

 

  事项清单库.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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