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养老机构:
按照《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补贴资金的通知》(鄂财综研指【2022】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拨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资金9100元(详见资金分配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
各养老机构收到资金后,用于养老机构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补贴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和办公经费支出。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于违反规定,不按规定使用彩票公益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乌审旗民政局
2022年6月13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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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补贴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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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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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机构)名称 |
补贴 |
资金来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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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 |
床位运营 |
一次性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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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 |
5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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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补贴资金的通知》(鄂财综研指【2022】30号) |
2296002 |
乌审旗新康医养院 |
328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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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补贴资金的通知》(鄂财综研指【2022】30号) |
2296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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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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