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执法单位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有关要求及《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发〔2022〕115号)、《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发〔2022〕116号)安排,决定开展2022年度新增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认证、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及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22年度新增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对象:2022年录入执法监督平台乌审旗新增执法人员。
(二)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对象:1、全旗各委托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各行政执法单位分管领导、综合执法大队(局)、苏木镇综合执法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2、已通过2021年执法资格认证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3、2022年录入执法监督平台乌审旗新增执法人员,各司法所工作人员。
(三)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培训对象:各部门执法分管领导、指导员、监督人员以及其他参与制定、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人员,各司法所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地点:乌审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告厅
(二)培训时间:2023年4月24日-2022年4月25日(为期两天)
三、培训内容:
(一)《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行政执法实务、重大疑难行政执法案件讨论。
(三)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主体、制定职责权限、制定程序、监督管理等。
四、培训有关要求
(一)请各行政执法单位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于4月20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附件)发送至邮箱905170302@qq.com,联系人:敖特根(电话15049882541)、曹凤(电话18847718181)。
(二)参会人员需自觉遵守培训纪律,一般不得请假,如需请假请提供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请假证明,报乌审旗司法局备案后,方可请假。
(三)本次培训全体参训人员采用纸质签到表方式签到,请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进行签到。
附件:1.培训课程安排
2.2022年度新增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参训人员报名回执单
3.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培训参训人员报名回执单
4.2023年全旗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参训人员报名回执单
乌审旗司法局
2023年4月17日
附件:1- 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