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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113 分  类:科技、教育;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08日 名  称: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首届幼儿园园长专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文  号:乌教体发〔2024〕131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各公(民)办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内...

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首届幼儿园园长专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8   分享:   

各公(民)办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内教发〔20222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旗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首届幼儿园园长专业能力大赛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全旗首届幼儿园园长专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本次比赛旨在提升幼儿园园长管理能力,进一步促进园长专业化发展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的提升,推动我旗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参赛人员

全旗公(民)办幼儿园在职在岗正、副职园长。

三、比赛安排

拟于2024710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考核合格,管理工作效果显著。

(二)任园长(含副园长)累计三年以上,50周岁以下(19741231日以后出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

(三)获得由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一奖项。

1.旗级及以上学科基本功大赛中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自治区基本功大赛及其他同级别教学评比中获奖。

3.旗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校园长”称号。

(四)“一票否决”,不得推荐上报事项。

1.近三年有违纪行为受到党内处分或行政通报批评的。

2.在所属单位三年内年终考核不合格者。

五、比赛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申报,旗教育体育局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由评审领导小组进行选拔,按照参赛人员总数的10%25%35%比例分别授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旗教育体育局将一等奖获得者向市教育体育局推荐参加全市幼儿园园长专业能力大赛。

六、比赛内容

(一)综合能力考查。含师德表现、领导与管理能力、业务指导能力、教研科研能力等,权重10%

(二)专业理论考试。笔试,内容涉及《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试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评估指南》,以及管理学、心理学、教育学、教学法、教科研知识与通识知识等,权重30%

(三)课程建设阐述及教育活动评价。课程建设阐述以参评选手所在幼儿园课程体系为主。教育活动(含室内外游戏活动、生活活动、集中教育活动)评价随机抽取,权重30%

(四)管理案例分析。规划园所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保育教育、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等方面的案例,并提出相应建议。案例随机抽取,权重30%

七、有关要求

参赛人员于78日前将附件123材料交至教育教学研究中心307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活动评选结束后,一等奖获得者将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以参赛人员姓名命名。

联系人:曹右梅,联系电话:13789671315,邮箱:wsjycaoy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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