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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112 分  类:科技、教育;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01日 名  称: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教体发〔2024〕130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各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

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1   分享:   

各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3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34号)《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35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71号)精神,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4年乌审旗教体系统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名额

(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要严格按照申报控制数和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条件进行申报,乌审旗可推荐2名候选人,不符合评选条件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将不予接收,各旗区、市直属各有关单位如出现没有符合申报条件候选人的情况,相应评选指标将在各旗区和市直属各有关单位之间进行调整。

 (二)中小学高级教师(含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和基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一级教师

要严格在核定的单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空岗位数推荐申报。采用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评审方式产生候选人。各单位要提前部署,广泛宣传,让申报人尽快熟悉本年度最新评审条件,尽早准备,按时申报,确保我旗中小学系列教师职称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二、申报推荐条件

我旗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2024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自治区、市、旗级相关要求执行,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任现职以来最近一次教师业务考试成绩合格;

(二)在旗级教师达标活动中取得达标证书(初级不做要求);

(三)取得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工程合格证书;

(四)继续教育要求:

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总学时均不少于60学时,公共课培训总学时均不少于30学时,提供成绩单。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

1.各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2024年职称改革工作相关文件,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

2.各单位成立申报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1/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照最新评审条件里的各项要求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产生拟推荐申报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申报职称推荐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应提交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需经80%以上的教职工同意后方可实施,要确保广大教职工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最终推荐工作实施方案要报教体局人事股备案。

3.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个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资格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由学校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5.考核结束后,单位将考核结果及拟推荐对象情况进行公示,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报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二)教育体育局推荐

1.教育体育局成立2024年教体系统申报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对审核通过人员,由领导小组进行集体研究,综合考虑申报教师的资历、工作业绩及全旗师资配置均衡情况,讨论确定正式申报推荐人员名单并将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上报。

四、有关要求

(一)线上注册申报

申报人员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在业务办理—2024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保存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及完善申报材料。

申报基层“定向评价”职称,需进入相对应的栏目填报。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高、中级人员按照附件22024年教育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报送材料目录单报送相关材料,申报初级人员按照附件32024年教育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报送材料目录单报送相关材料。

申报教师系列的人员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信息素养证原件单位审核后,复印件审核人签字盖章。

(三)职称公示的要求

单位张贴公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职称公示制度,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四)工作进度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要求,安排好今年职称评审各个环节的工作进度,确保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序进行。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含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和基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202471日至710日;

一级教师、二级教师:2024711日至715日。

(五)评审收费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各单位要在报送材料时,及时上交有关费用,否则不予接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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