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理念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体教融合,以学生为本,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增强学生体质,掌握运动技能,提高审美素养,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旗教育体育局202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音美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全旗初中毕业生升学体音美考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实施。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吴国春 旗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伊特格勒图 旗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查干苏布德 旗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晓云 旗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慧 旗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斯庆巴特尔 旗教体系统工会主席
成 员:翁玉刚 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
王楷源 旗教体局办公室负责人
达楞巴雅尔 旗教体局考试中心主任
高 鹏 旗教体局教育股负责人
哈 斯 旗教体局监审室负责人
杨晓刚 旗教体局体卫艺安全劳动股主任
青巴图 旗教体局体体艺办负责人
全旗各初中学校要统一认识,及时成立学校体音美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安排,严格管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体音美考试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评价时间、地点
(一)评价时间
1.游泳项目:5月8日开始测试,结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5月18日进行补测。
2.其他体育项目测试时间为5月17日-20日,根据天气情况,结束时间适当调整。缓考时间为5月22日,如有特殊情况,考试时间另行通知。音乐、美术理论测试由教育教研中心负责,于5月20日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价地点
游泳项目统一安排在市体育中心游泳馆进行测试,其他体育项目测评地点为乌审旗第一中学。(注:各初中学校根据本细则规定的时间,集中本校考生统一到指定考点参加体育测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不计体育成绩)
四、体育与健康评价内容、分值
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包括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基本运动技能测试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三部分,总分值50分,按学生实际分值计入中考总分。
(一)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
1.评价对象
八年级在读学生。
2.评价内容、分值及方式
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为依据,对学生学习掌握七、八年级《体育与健康》教材第一至第五章节内容情况进行测试,其中第一章节“体育与健康理论知识”内容占比不少于70%,满分10分。与生物学同卷进行笔试,单独入学生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
没有我旗2022年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成绩,且需参加九年级中考报名的考生,须同时报考参加2023年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
3.赋分标准
根据学生笔试情况,统一阅卷进行评分。
(二)基本运动技能测试
1.评价对象
九年级在读学生。
2.评价内容、分值及方式
设100米跑和掷实心球两个运动项目,每个项目满分为10分;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运动项目,考虑疫情影响,2023年取消测试,学生该项目成绩均按满分10分计入总分。三个项目合计30分。
3.赋分标准
根据学生测试成绩,对照评分标准赋分。测试成绩为评分表两档区间值时,按照“就低不就高”规则赋分。
(三)专项运动技能测试
1.评价对象
九年级在读学生。
2.评价内容、分值及方式
设篮球、足球、排球、游泳四个运动项目,学生从四个项目中自主选择一个项目参加测试,满分为10分。游泳项目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统一组织测试,篮球、足球、排球项目由乌审旗教体局负责统一组织测试。
3.赋分标准
根据学生测试成绩,对照评分标准赋分。测试成绩为评分表两档区间值时,按照“就低不就高”规则赋分。
五、音乐、美术评价内容与办法
音乐、美术为考查科目,成绩以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等第呈现。
(一)评价对象
九年级在读学生。
(二)音乐评价内容
1.认识音乐家及作品;
2.交响乐团简介(指出几种乐器名称);
3.民族管弦乐队简介(指出几种乐器名称);
4.声乐曲体裁及演唱形式;
5.节奏创编。
(三)美术评价内容
手绘线条、色彩画任选一项。
六、报名方式
(一)游泳测试项目
报考游泳技能项目的考生,须于4月13日8:00—15日18:00登录“蒙速办”APP进行报名,点击“鄂尔多斯-文体教育-鄂尔多斯市阳光中考服务管理系统-中考体育与健康(游泳)报名”,或登录“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ordos.edu.cn),进入“2023年中考体育与健康运动技能(游泳)测试报名”系统,使用考生号完成报名信息填写,打印《鄂尔多斯市2023年中考体育与健康-运动技能-游泳项目报名表》,由所属初中学校校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报送乌审旗招生办(考试中心)。
(二)其他技能项目
其他运动技能项目的报名与分项汇总工作由乌审旗教育体育局负责。
七、特殊情况处理
(一)申请免测学生
各学校务必于体育测试前提供申请免测学生花名册,申请免测学生在体育测试前提交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测试申请表。
1.残疾学生
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因残疾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手续。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可查询),经学校初核,乌审旗教育体育局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乌审旗教育体育局中考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基本运动技能和专项运动技能成绩按满分的90%赋分。此类学生需参加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按实际得分计入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
2.伤、病学生
因受伤较重或患有严重疾病长期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 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测试申请表》(详见附件4),需提供旗区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病历、检验等相关诊查资料,经学校审核,乌审旗教育体育局中考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可给予免试,按满分的60%计入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
(二)申请补测学生
1.因临时受伤、患病、女生生理期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乌审旗教育体育局中考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须在乌审旗相应测试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补测,按照补测成绩赋分。
2.已办理相关手续,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测者,可补办因伤病免于体育测试申请,程序完整、条件符合者,按满分的60%计入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
3.不办理申请手续者,按“0”分计入总成绩。
(三)无故不参加测试的考生
无故不参加测试,且不办理任何申请手续者,按“0”分计
入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
八、相关要求
1.体育、音乐、美术评价在市教育体育局和乌审旗教育体育局中考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乌审旗招生办(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和组织,市教育体育局派巡考至乌审旗考点,全程监督检查。
2.体育测试一律穿运动鞋,不能穿钉鞋、皮鞋、凉鞋。遵循先考专项运动技能、后考基本运动技能的原则,每名考生都要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项目测试。
3.音乐、美术评价工作由乌审旗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命题。
九、健全制度
(一)成绩公示制度
1.体育基本运动技能测试区,要在醒目位置安置电子显示屏,配置成绩公示栏,实时显示考生测试成绩;专项运动技能测试区,考生完成测试时,要语音播报成绩并记录,同时需考生确认签字。所有项目成绩均须当时当场公示。
2.公示成绩单一式三份,公示栏张贴一份,乌审旗教育体育局中考领导小组体育测试工作负责人和市教育体育局委派巡考负责人各一份,双方签字确认交接。
(二)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招生政策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教 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及自治区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组织管理
(一)前期工作
1.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体育测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安全预案(包括疫情防控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负责本校考生的组织管理工作,对考生开展安全和诚信考试教育,确保体育测试顺利进行。
2.为保障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前制定考试具体实施细则和安全预案,对所有考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旗纪检监察人员将全程监督考务工作。
(二)组织要求
1.体育测试各项目考点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具备封闭条件的塑胶场地与运动场馆集中进行。
2.乌审旗体育测试(基本运动技能测试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均须使用无线智能体质测试仪和电子计时设备,测试前由乌审旗教育体育局负责人与市教育体育局巡考共同完成主机系统密码的设置。
3.除考生、班主任与考务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各项目考点入口处须张贴市和旗区两级举报监督电话(市教育体育局举报电话:8592290/8598835;旗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7586994)。
4.所有测试项目全程跟踪录像,有专人负责保障录像设备正常工作,录像设备异常则停止测试,确保测试、录像同步进行,并保留影像资料至当年12月31日。
5.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试、上传、打印和公示成绩,市教育体育局委派巡考负责人要在每一个班级数据上传结束的同时,用U盘拷贝测试结果与成绩,待乌审旗体育测试巡考工作结束后交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三)测试规范
1.各项目考务人员须在考前核对每一位考生照片信息,并进行生物特征验证,坚决杜绝替考现象。如有发生,则替考者与考生总分均按“0”分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专项运动技能所有测试项目须安排至少2名专业裁判监督,负责裁决指定项目技术技能,果断判定考生测试过程中出现的违例、犯规动作,确定结果报相关考务人员。若考生在测试过程中有违例、犯规现象,考务人员要在考生完成测试同时,向考生说明并记录,考生本人确认签字。
3.各项目规定:
(1)100米跑、50米游泳、排球:每名考生只有一次测试机会,杜绝抢跑、抢游等违规行为。如有发生须整组召回重测,只给一次补测机会,如再违规按单项“0”分计入成绩;
(2)实心球投掷:每名考生只限两次测试机会,如都犯规按单项“0”分计入;测试区须配置电子秤一台,保证测试所用实心球重量为2公斤。
(3)篮球、足球:漏绕标志杆且没有返回重新绕过,则成绩无效。每名考生只限两次测试机会,如都无效按单项“0”分计入。完成整套规定动作前提下,每出现一次违例、犯规和碰倒标志杆情况,则从最后得分中扣除0.3分。
(4)两次测试机会的项目取较高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4.考生根据自己身体状况实际,在测试前可申请单项或者全部测试项目补测。若在测试过程中出现摔倒、晕倒、受伤等各种情况时:
(1)伤病当天无法再测试,在乌审旗既定补测时间范围内可以测试的,认可已经测试项目成绩,未测试项目安排补测;
(2)因伤病在乌审旗既定补测时间范围内无法测试的,则认可已经测试项目成绩,未测试项目需办理因伤病免予体育测试申请,程序完整、条件符合者,予以单项免测,按单项满分的60%计入总成绩,不考虑平时测试成绩。
(3)考生坚持完成测试,则按照实际测试成绩计入,不再补测。
5.乌审旗补测考生原则上安排在乌审旗测试工作最后一天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安排,须将补测时间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四)成绩上报
1.体育测试工作结束后3日内由乌审旗教育体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将以下材料一并报市教育体育局。
(1)体育基本运动技能测试和专项运动技能项目测试成绩数据光碟(一式两份),用DBF和EXCEL两种格式同时刻录。
(2)体育所有项目测试成绩纸质版与免予体育测试申请表(详见附件4),由乌审旗体育测试工作组负责人和考务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体育免测、补测学生成绩单,经乌审旗体育测试工作组负责人和考务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28日之前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同时报送音乐、美术评价成绩光碟。
3.乌审旗中考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各项成绩上报前的审核工
作,按时上报,不予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