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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0008 分  类: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发文日期:2021年12月30日 名  称:关于印发乌审旗教体系统“两节期间”和2021-2022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教体发〔2021〕219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

关于印发乌审旗教体系统“两节期间”和2021-2022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0   分享:    下载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31号)《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意见》(内防指发〔2021〕50号)《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新疫指发〔2021〕42号 )《乌审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1号通告的补充通告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旗教体系统“两节期间”和2021-2022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一是讲政治顾大局。各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单位、校外培训机构要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做到校园安全工作不得出现半点疏忽。二是勇担当履职责。各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单位、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做到领导不变、组织不变、人员不变、责任不变,压紧压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个人自我管理责任,确保出现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响应。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常态化开展“大排查、大培训、大演练”行动,抓紧、抓实、抓细安全各项工作,避免出现前紧后松、时紧时松的现象,确保做到有序应对、高效处置。

、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当前,全国疫情形势处于“多点散发,部分聚集”态势,广东、浙江、陕西、四川、安徽等地相继报告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国内包括天津、广东及香港等地已报告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者,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增大。疫情防控呈现病毒活跃、人物同防、防疫疲劳三期叠加态势,且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增加、聚集性活动增多等因素影响,新冠肺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巨大,冬春季和常态化防控措施绝不能放松。特别是两节期间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单位、校外培训机构元旦期间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大型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庆祝元旦等活动。原则上不举办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等工作,确需举办且参加人数超过50人的,由举办方向教体局申请并制定防控方案,教体局向旗疫情指挥部申请,审批同意后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间隔相坐、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二是春节期间倡导党员干部带头就地过节过年,提倡家庭聚会聚餐不超过10人,不举行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活动。三是元旦放假期间师生及家长非必要不离开鄂尔多斯市,确需离开人员要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学生及家长离开乌审旗需向班主任报备,教职工离开乌审旗人员需向本单位报备,离开鄂尔多斯市由学校汇总后报送教体局。外出人员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去往中高风险地区和陕西省返回人员提前报备所在社区,要严格执行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人员管控措施,非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四是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各培训机构需制定科学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根据学员人数储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实行错峰培训制,合理安排班级容量,不得出现人员大面积聚集现象。每天对教室做好预防性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认真落实体温检测制度、因病缺勤追查登记制度。出现体温异常者立即按照要求采取措施并且上报旗指挥部和教体局。五是要加强校门管理,加强重点师生及其共同居住人员管理,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的师生健康管理、行程轨迹监测和留校师生的生活保障工作。

三、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寒假期间人员管理工作。一是为避免出现人员大面积聚集,各学校、幼儿园要保证学生错峰有序离校,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进入校园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查验体温、健康码等方可进校。二是放假期间师生出现发热(37.3°及以上)、干咳等疑似传染病症状要及时上报学校,并到旗人民医院就诊,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密切追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如有异常及时上报。同时,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单位、校外培训机构要告知全体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如外出要及时申领查看个人健康码、鼠疫健康码、行程码,一旦出现“红、黄码”,要立即向教体局和居住地社区、嘎查村报告。三是严格落实非必要不离鄂,建议广大师生及家长尽量减少外出,非必要不走亲访友串门、不赶集会、不聚餐,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四是广大师生及家长在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鄂尔多斯市,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的要报备学校,在出行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遵循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返回乌审旗后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正常进行社交活动。如有去往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在返程时要严格执行旗指挥部人员管控措施,及时向所在社区或嘎查村如实报告行程。五是强化师生去向登记。鉴于我旗区外户籍教师、学生较多,寒假期间返回区外居住地较多,请二级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及早摸排,对此类教师、学生要建立管控台账,精准掌握往返时间、交通方式、路径、地点等基本信息,并要求其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见附件)

(二)强化寒假期间师生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持续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控知识,引导师生做好科学防护,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保持良好的居家和外出个人卫生习惯、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平时随身携带口罩,规范佩戴;咳嗽或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讲究公共卫生。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暴饮暴食、不吃过期变质食品,抵制“三无”食品和流动摊位小吃等垃圾食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养成良好饮食卫生习惯,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加强师生爱国卫生教育,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单位、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讲清加快接种的意义和接种加强针的必要性,进一步强调接种义务和责任,提高师生接种意愿。积极稳妥开展3-11岁、12周岁以上人群及加强针的疫苗接种工作,力争做到“应接尽接”。

五、有效开展全覆盖疫情防控培训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单位、校外培训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聚集性疫情应对处置措施要求,以强化责任担当、强化能力储备、强化实战应用为目标,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培训。要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干部职工、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减少到人群聚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寒假放假前,各学校要组织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提醒广大师生做好假期个人防护。做好学校疫情防控人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建设。

、春季开学前期准备工作。

(一)制定工作预案。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高等学 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及根据当前疫情管控要求完善“两案两图八制度”,切实做好开学师生返校预案及相关准备工作,把各种情况考虑周全,把应对举措部署到位,指导推动各项防控任务落实落细。

(二)落实保障措施。一是做好师生返校措施,学校对外出的师生要严格摸排登记,开学前学校提前14天收取师生及家长的健康码和行程卡,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提前通知返程,返回后要严格按照旗指挥部管控措施执行,解除隔离后持48小时内核酸证明和两码一卡方可返校。市外返回人员无异常者持两码一卡及48小时核酸证明方可返校。二是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单位、校外培训机构要根据疫情情况提前储备防疫物资(体温检测仪、消毒液、洗手液、口罩等),储备防疫物资至少使用一个月,设置科学合理的留观室,对开学后出现咳嗽、高烧等症状的师生及时进行隔离观察。

(三)推进校园环境整治。学校、幼儿园开学前一周要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消杀毒工作,加强日常通风换气,确保做到无死角、无遗漏,各项卫生消毒指标符合正常开学条件。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四)学生报名工作。为避免造成人员大面积聚集,报名一

律采取网上报名。学校将具体要求通过微信、钉钉等系统告知家

长。

、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单位、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原则上由行政管理人员和疫情防控具体负责人进行值班值守。各中小学、幼儿园、二级单位、校外培训机构在寒假期间,要强化信息沟通报告,落实“师生外出管理、师生体温检测、索码索卡”等防控措施时,主要采取异常报告制度,尽最大可能减少教师负担。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家校协作,切实做到家校共防,精准开展面向学生、家长的疫情防控、健康生活、爱国卫生等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发放好“家长的一封信”,确保疫情防控意识全面提高。强化督查和责任追究。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二级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监管监督。旗教体局将组织专人对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幼儿园、二级单位、培训机构将严肃追究责任。 

、寒假校园安全工作

(一)严格执行值班值守。一是各学校幼儿园寒假期间要做好校门口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值班人员检查好校内水、电、气、暖是否正常运行。二是放假后班主任要做到将学生交至家长手中,做到无缝对接。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或《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提醒学生及家长注意以下事项:一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根据本规定,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和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上路,上下学。特别注意:冬季人的穿着较厚,影响听觉和视线,对车辆、鸣笛不敏感,再加上路面结冰、积雪,路上要格外注意安全,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二是预防溺水。孩子外出要告诉父母到哪里去、和谁一起、什么时间回来。不约同学、伙伴到水边、冰面戏水玩耍;如有同学、伙伴相约,要拒绝并劝阻。有的地方没有结冰,有的地方虽然结冰,但冰层很薄,冰层破裂会掉入;因此严禁到池塘、河流、水库、湖泊等有水的地方游玩及到冰面上玩耍滑冰。不在危险水域附近逗留,不进入封冻的河道、水库等水面;不要玩冰面上的雪,不要在危险区域滑雪。不临近水域骑行,遇冰面绕行。自觉维护河道、水库安全设施,熟悉警示标示、标志,遵守相关规定。三是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用煤炉、木炭、燃气等取暖、洗澡时,特别注意通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用煤炉取暖的,一定等煤炉燃尽再睡觉。每年总有类似事故发生,切记。四是消防安全。学生做到不玩火柴、打火机,不在家中和户外任何地方玩火,以免引起火灾,造成伤亡。同时防范电气火灾、燃煤火灾,不在用电设施、煤炉等周围放置衣物、被褥、纸张等易燃物品。五是用电安全。供暖洗浴用电增多,特别注意用电安全;小孩不自己动插座插头转换器;在户外远离输电场所、设施,不在高压线下,配电室附近玩耍。六是网络安全。请勿沉迷手机,沉迷游戏,沉迷网络会极大损害身心健康。慎交网友,特别是女孩不要约见网友,未成年人可在父母陪同下约见;不在深夜外出。自己和家人的信息不要透露给网络上的人,保护好日常各类密码。不玩色情、暴力等不健康游戏,不看色情、暴力信息(视频),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七是烟花爆竹安全。“两节”期间学生要规范燃放烟花,不在存放易燃易爆周围燃放烟花。

(三)加强心理健康引导。学校要开齐开足心理健康课程,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的科普工作,规范开展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打造“舒心”校园。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各学校要建立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对所需求的事情做好积极解答引导。

(四)开展安全排查整治。各学校幼儿园要立即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工作,必要情况需邀请专业人员对水、电、气、暖、厨房等设施设备隐患进行排查,排查出问题建立台账,立行立改。对本校保安、保洁、后勤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工作职责及应急处置培训。请各学校幼儿园于2022年1月4日将以上两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总结由校园长签字盖章报送至安全办,同时电子版发送至安全办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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