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
为了切实保障我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相关规定,我局拟以划拨方式供应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宗地情况如下:
地块编号为2020177号,位于乌审旗图克镇北环路西侧、规划五街北侧,规划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拟划拨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供水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拟申请用地单位为乌审旗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建设项目名称为图克镇自来水提升改造项目,已经《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102-150626-04-01-619294号)文件批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第六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第(三)款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第1项:供水设施:包括水源地、取水工程、净水厂、输配水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调度中心、控制中心”之规定,拟以划拨方式供应。
以上请示妥否,请予批复。
附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150626202102003号)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