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2021年度第一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0.0233公顷,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文件规定,项目用地单位已与我局签订《委托开垦耕地协议》,购买0.0233公顷,耕地质量等别为14等,粮食产能69.9公斤补充耕地指标,上述补充耕地指标位于我旗木都柴达木村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项目编号:15062620160001。
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在我旗购买补充耕地面积0.0233公顷,每公顷22.8万元,总粮食产能69.9公斤,购买单价为24元/公斤,交易金额为0.699万元,现申请市局将耕地(粮食产能69.9公斤)指标调整至鄂托克旗挂钩为盼。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