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拟出让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有资质的土地评估公司评估及我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定本方案。
宗地一:宗地编号2020198,出让宗地总面积200平方米,土地坐落于乌审旗嘎鲁图镇锡尼路南、布日都街东,权属来源乌审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09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内政土发〔2010〕94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规划用地指标:建筑容积率为1.21,建筑密度为61%,建筑限高为8米。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拟定该宗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出让底价为438元/平方米。
现恳请旗人民政府予以审核并确定上述一宗土地出让底价。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