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
根据《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纳林河二号矿井探矿权转采矿权的请示》(蒙大矿业字〔2020〕184号)内容,纳林河二号矿井采矿许可证申办所需的前置要件资料已齐全。依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规定><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内国土资规〔2018〕7号)文要求,需各级人民政府出具同意探矿权转采矿权相关文件,现恳请旗人民政府出具纳林河二号井田探矿权转采矿权相关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为盼。
专此请示。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