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按照《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清查彻底整治“大棚房”问题的紧急通知》(内农牧种植字〔2019〕7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府办发〔2019〕7号)、《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乌政办发〔2019〕1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关于“大棚房”问题整治相关会议精神,并第一时间配合旗农牧业局及各苏木镇、嘎查村对“大棚房”问题开展了再排查,排查数据由各苏木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核准后上报至我局及农牧业局,后我局配合农牧业局针对各苏木镇上报的坐标点进行了地类核对,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经排查,全区设施农业占用耕地总面积982.53亩932栋,其中日光温室67栋84.64亩,塑料大棚865栋897.89亩。
乌审旗国土资源局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