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旗直各有关部门,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
为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现征求《乌审旗“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意见建议。请于11月19日上午下班前,将所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经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到乌审旗发改委综合股(一楼西)。
联 系 人:杨新华 李展昊
联系电话:7220947
电子邮箱:15134875735@163.com
附件:乌审旗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乌审旗“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做好我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自治区、市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编制全旗“十四五”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同时,将全旗发展置于全市、全区大局之中,准确把握我旗发展优势和特色,十四五时期是我旗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重要阶段,必须着重解决关系我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十四五”时期的指导方针、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使其成为指导全旗“十四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主要原则。
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规划发展要求,站高望远,立足全局,把研究乌审旗“十四五”规划放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发展的定位要求之中,放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大背景中,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的时代特征和我旗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厘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方向、明确发展重点,把事关乌审旗“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关键领域的重大问题研究深、研究透,努力使发展规划更加体现国家战略、更加符合新时代特征、更加反映我旗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通过精心组织和深入谋划,把规划编制的过程变成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
1、立足实际、稳中求进。准确理解、把握我区、市、旗实际,立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四多四少”等问题,坚持稳中求进发展思路,制定符合我旗的发展意见和建议。
2、把握全局,聚焦重点。坚持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并重,重点对主要产业、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和社会事业等主要问题加强研究。深入把准企业和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紧迫、最困难的问题和需求,找准瓶颈短板及成因,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向。
3、解放思想,创新理念。以改革思维统领规划,注重用改革创新办法破解瓶颈问题、激发市场活力,将改革举措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手段和途径,把各项改革措施充分融入规划。要注重运用大数据技术、动态预测分析等新兴技术手段和方法为规划编制实施提供数据支撑和量化分析,提升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加强调查,注重研究。重大课题研究是“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四五”规划的基础。全旗规划纲要和部门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在认真研究分析区情、市情、旗情发展阶段特征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切实找准存在问题,合理提出发展目标,科学确定“十四五”时期的发展路径和重点任务。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广开言路、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问需于民,使规划编制真正能够集中民智、汇聚民意、形成共识。
二、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乌审旗“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我旗“十四五”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纲要、专项规划以及重大问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飞录 旗政府旗长
常务副组长:张志雄 旗政府副旗长
副 组 长:马亚栋 旗政府办主任
韩 非 旗委办副主任
乌兰巴特尔 旗发改委主任
成 员:法院、检察院、财政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教育体育局、工信和科技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中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房管理中心、交通运输局、水务和水土保持局、水保办、农牧局、林业和草原局、粮食管理中心、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统计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扶贫开发中心、能源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机局、供销社、总工会、团委、妇联、社保局、供电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邮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乌审旗税务局、人民银行、工行、农行、信用联社、地震局、气象局、各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苏木(镇)长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旗发改委,主任由发改委主任担任。
(二)编写小组
由旗发改委负责组建“十四五”规划编制小组,成员由旗发改委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并聘请专家和咨询机构参加。
各有关部门(单位)、苏木(镇)按旗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编制的要求,要分别成立专项规划编写小组。
(三)专家咨询小组
由旗发改委牵头组建相关专家咨询小组,邀请有关专家对乌审旗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编写)指导、审稿、修改和提出意见等咨询、论证工作。
三、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和分工
为扎实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需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开展规划工作调研及学习培训。重点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需要关注问题,探讨规划编制工作的创新,研究我旗“十四五”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主线、发展目标、建设重点、项目内容等。
第二,开展规划前期重大发展问题研究。安排对关系我旗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进行专题研究论证,重点对“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总体战略、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产业转型发展、社会民生、乡村振兴、改革开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寻找破解问题的方向路径,提出科学有效的政策建议。总体规划前期研究由旗发改委统筹安排,主要是拟定课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苏木镇进行研究,各部门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由各责任单位自行安排,并按时报送到旗发改委汇总。(具体研究课题及任务分工见附件1)
第三,健全完善规划体系。全旗“十四五”规划体系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全旗总体规划,是指《乌审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居于首要地位,是编制全旗各类专项规划、苏木镇、园区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由旗发改委编制,经旗人大审议批准后公布);二是由旗直部门编制的行业重点专项发展规划,是以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等重点问题为对象编制的规划,这些规划有跨地区、跨行业的特征,需各有关部门协同完成。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要符合全旗“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与相关行业和苏木镇、园区区域规划相协调(具体重点行业专项发展规划及分工见附件2);三是苏木镇、各开发园区区域规划,区域规划包括苏木镇规划和工业园区规划。区域规划是以苏木镇所辖行政区域或工业园区规划区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区域规划要与全旗“十四五”规划纲要、行业和重点专业规划相衔接,要突出区域特色。区域规划编制要与全旗规划编制同步进行,各项区域规划由各苏木镇和各园区管委会负责编制。这三个层次组成全旗“十四五”规划的完整体系。(具体区域规划及分工见附件3)
四、“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安排
根据自治区、市规划工作的进程安排,我旗“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9年8月-2020年2月底)制定全旗“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完成重大研究课题的工作部署、招标、委托;在全旗全市以及毗邻地区广泛开展调研,提出计划纳入国家、区、市“十四五”规划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上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全旗“十四五”规划纲要基本思路,2020年2月底前完成全部重大课题研究,形成规划纲要基本思路框架,各专项规划形成初稿。
第二阶段(起草阶段):(2020年3月-11月底)。在前期课题研究、实地调研和各部门专项规划初稿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规划起草工作,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并做好与国家和区、市规划草案的衔接工作,按进度形成规划纲要草案。
第三阶段(提交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2月)。为规划提交阶段。主要任务是对“十四五”总体纲领要进一步修改、完善,邀请规划专家咨询小组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论证,报旗委、旗政府研究审议全旗“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经旗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要统一报旗“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汇总编辑出版。
五、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发改委负责统筹推进全旗“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尽快拟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凡是有规划编制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负责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要充实规划部门人员,开展规划业务培训,形成精干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队伍,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
(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各苏木镇和旗直各部门要立足自身实际,着眼于全面实现现代化,根据我旗“十四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安排,组织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开拓创新,深入开展研究,并将调研成果及时报送旗发改委,为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三)提高社会参与度。编制规划要坚持广开言路,提高编制工作的参与度。在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编制单位都要采取多种形式,保障人民了解和参与规划编制的权利,为社会公众参与规划提供畅通渠道。
(四)做好规划相互衔接。十四五涉及各级各类规划要与相关的规划进行衔接,下一级规划要与上一级规划进行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与总体规划相衔接,相关的专项规划之间要进行衔接,城市规划、土地规划也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衔接。规划衔接的重点主要是部分领域的发展目标、政策目标与手段、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各地、各部门要着眼大局,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衔接工作。
(五)确保编制经费。旗财政部门要将“十四五”规划编制相关费用纳入当年财政预算,保证前期调研、课题研究等经费落实到位,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乌审旗“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研究课题及责任分工
2.乌审旗“十四五”规划重点行业专项发展规划及分工
附件1:
乌审旗“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
研究课题及责任分工
1、乌审旗“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研究。
研究重点:一是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提出的发展新要求,分析总结我旗“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二是从全旗战略布局、城市特点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提出乌审旗面临的形势,目标取向以及围绕实现这一目标取向和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指导原则、明确“十四五”发展的重大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取向。(责任单位:旗发改委)
2、乌审旗“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成就、经验及“十四五”需要解决的若干问题研究。
研究重点:一是根据“十三五”规划内容,对“十三五”规划内容进行仔细评估,对规划实施以及目标实现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差异性结果出现的原因;二是根据规划实施和现行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十四五”期间全旗需要着重解决重点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举措,使我旗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旗发改委)
3、乌审旗经济发展阶段、发展水平和发展方式与全市及周边地区的对比研究。
研究重点:一是利用相关理论研究乌审旗目前及“十四五”期间所处的发展阶段、发展水平和发展态势,把握我旗在这一发展阶段的基本规律和特征;二是将我旗的发展阶段、发展水平、发展方式、发展态势与国内规模、经济总量等相当的地区进行对比研究,分析我旗与其发展差距和发展优势,以及这种差距和优势所产生的影响;三是学习借鉴发展较快的西部及其他地区经验,研究提出我旗“十四五”期间创新发展思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对策措施和建议。(责任单位:旗统计局)
4、乌审旗“十四五”产业转型发展研究。
研究重点:一是分析新时期新形势背景下国际国内产业结构和产业转移的新趋势;二是针对我旗产业发展的现状、特点、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十四五”期间我旗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实现全旗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思路、重点、空间布局和对策措施;三是通过对我旗支柱产业现状、未来发展潜力在更大范围进行比较分析,结合国家产业发展重点方向,研究提出我旗支柱产业发展方向及壮大途径。(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工信和科技局)
5、乌审旗“十四五”现代能源产业发展研究。
研究重点:随着乌审旗煤炭、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国际国内能源消费趋势变化,加快能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以及能源转型发展是我旗“十四五”期间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一是分析研究全旗能源供需现状、资源状况,能源资源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能源需求量预测,能源结构的变化趋势,能源对我旗经济发展的保障,提出“十四五”期间我旗能源及能源化工产业发展目标、结构调整的方向和战略措施;三是研究如何进一步提高煤炭、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等;四是提出我旗未来能源产业发展方向和目标。(责任单位:旗能源局)
6、乌审旗“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究。
研究重点: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是总结全旗“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效、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我旗构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建设生态屏障、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等方面的思路、重点任务、政策措施;三是开展“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究工作,重点就黄河生态系统、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智慧黄河、黄河生态修复治理、黄河流域景观规划、黄河水资源保护与利用、黄河文化和生态文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军人才培养等八大领域,开展专项研究。(责任单位: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旗林业和草原局、能源局、自然资源局)
7、乌审旗“十四五”推进现代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研究重点:一是总结我旗农牧业发展现状,分析我旗农村牧区发展不充分和制约农牧业现代化发展的主要原因,研究提出“十四五”推进农村牧区现代化、健全现代化产业发展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建议和路径;二是分析我旗农牧业产业品牌优势和发展不足,研究提出“十四五”我旗农牧业产业品牌发展思路、目标、路径。(责任单位:旗农牧局)
8、乌审旗“十四五”工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研究重点:一是研究全国、我区、我市工业发展方向和产业转型趋势,分析我旗工业基础和短板,研究我旗工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二是提出“十四五”时期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构建高质量产业集群的目标、思路和举措。(责任单位:旗工信和科技局)
9、乌审旗“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
研究重点:一是总结“十三五”时期我旗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成效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着重分析我旗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的主要原因;二是针对当前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十四五”时期乌审旗加快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现代物流业和其它生产性服务业、新兴生活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发展(如金融、旅游、物流产业)的总体思路和方向、重点领域、对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创新,以及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的对策思路。(责任单位:旗工信和科技局)
10、乌审旗“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研究。
研究重点:一是分析乌审当前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现状、特点以及制约瓶颈;二是研究提出乌审旗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时期发展的功能定位及发展目标,完善公路、铁路、航空网络和县域快速通道、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采取的重大措施;三是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如何通过超前规划和建设乌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好地促进乡村振兴和有关重点地区发展。(责任单位:旗交通运输局)
11、乌审旗“十四五”水资源供需与开发利用规划研究。研究重点:一是总结“十三五”时期我旗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经验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预测“十四五”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量、供水能力,研究提出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途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强化水生态文明建设等对策措施;二是就我旗矿井水现状,研究我旗矿井水综合利用的途径方法。(责任单位:旗水务与水土保持局)
12、乌审旗“十四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研究。
研究重点:一是研究分析当前我旗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市区道路、桥梁、路灯、排水、供水、供热、供气、排污管网、污水处理、城市公交、园林绿化及环卫设施建设等)建设现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三五”以来的建设成就;二是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我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保障措施,为建设最佳人居环境,完善城市服务载体功能,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化建设水平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旗住建局)
13、乌审旗“十四五”创新驱动发展研究。
研究重点:我旗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需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路径创新。一是研究分析在现行国际、国内形势背景下,未来国内外高新技术领域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及对我旗的机遇和挑战;二是分析判断我旗当前高技术创新体系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先进地区在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创新能力提升方面的经验和模式,提出适应我旗高技术产业发展(包括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分析每个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瓶颈,提出相应的推进措施;三是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措施;提出政府发挥各类创新主体的作用、支持培育创新企业发展应采取的措施。(责任单位:旗工信和科技局)
14、乌审旗“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思路及对策研究。
研究重点:一是总结“十三五”期间全旗教育事业取得的主要成就、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二是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研究提出适应我旗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阶段性目标和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长远目标;三是围绕如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高质量教育资源的需求、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补齐教学条件短板、一流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全旗教育事业发展的思路、目标、政策措施。(责任单位:旗教育体育局)
15、乌审旗“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思路及对策研究。
研究重点:总结我旗“十三五”体育事业发展的成就和不足,就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广泛开展全面健身活动、打造体育赛事品牌等方面,提出我旗“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目标、思路、举措。
(责任单位:旗教育体育局)
16、乌审旗“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研究重点:一是分析当前我旗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存在问题及原因;二是研究分析我旗文化产业与区内外同等城市相比存在的差距、问题和原因,根据未来国家文化产业发展重点方向,提出我旗“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提出激发我旗文化活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重点领域和措施。(责任单位:旗文化和旅游局)
17、乌审旗“十四五”扩大消费需求的思路与对策研究。
研究重点:消费将成为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动力源,一是分析总结我旗“十三五”期间消费状况,包括我旗消费增长、消费结构及主要特点和存在问题、原因;二是对比分析周边及发达地区消费增长情况及发展特点,分析未来我旗大消费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判断“十四五”期间我旗消费需求及消费结构变化趋势,研究提出我旗“十四五”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消费增长的总体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对策措施,着重研究如何拓宽消费领域、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优化消费结构和改善消费模式、促进消费增长的途径和对策措施。(责任单位:旗发改委)
18、乌审旗“十四五”旅游产业发展研究。
研究重点:一是研究分析我旗“十三五”期间旅游产业发展现状、特点和存在问题、原因;二是对比分析周边、发达地区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我旗“十四五”做大做强旅游产业的总体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对策措施,着重研究如何深度挖掘现有旅游资源、培育新的旅游热点、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途径和对策措施。(责任单位:旗文化和旅游局)
19、乌审旗“十四五”固定资产投资与重点建设项目研究。
研究重点:一是准确把握当前和“十四五”时期全旗重大项目建设和投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分析“十四五”时期我旗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效益和存在问题,探索扩大政府和民间投资的有效途径,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环境;二是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全旗固定资产和重大项目投资规模、方向、重点及项目管理措施。(责任单位:旗发改委、工信和科技局)
20、乌审旗“十四五”城镇空间布局研究。
研究重点:一是全面分析乌审旗“十三五”城镇体系发展及小城镇建设发展的现状、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二是结合乌审旗最佳人居环境建设的目标创建文明城镇成果,研究提出乌审“十四五”期间在完善城镇体系及小城镇建设的总体思路、途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完善乌审旗城镇体系,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发展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旗规划局)
21、乌审旗“十四五”园区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研究。
研究重点:一是深入分析研究我旗“十三五”期间园区经济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结合国家有关政策措施、按照全市的重大部署,研究提出我旗“十四五”期间园区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攻方向、重点任务和对策措施,特别是要深入研究如何建立和完善园区循环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旗工信和科技局)
22、乌审旗“十四五”人才战略研究。
研究重点:一是总结“十三五”期间全旗人才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经验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二是分析乌审旗人力资源的供给和需求情况,研究“十四五”期间全旗人才需求的趋势,对“十四五”及未来我旗人力资源供需可能面临的问题提出具体应对措施和人才工作重点项目;三是研究提出我旗“十四五”人才培养、外来人才引进、增加人才储备的机制。(责任单位:旗人社局)
23、乌审旗“十四五”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研究。
研究重点:一是分析我旗“十三五”时期就业形势、社会保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分析我旗结合扩大就业、城市化、人口流动迅速增加等问题,提出“十四五”时期继续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基本思路和对策措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任务和阶段性目标;三是分析预测“十四五”期间乌审劳动力供需总量和结构匹配状况,提出“十四五”期间完善乌审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包括社会就业目标可以达到的水平,以及政府应采取的措施,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确定合理的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统筹层次、有效解决农牧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等。(责任单位:旗社保局、就业局)
24、乌审旗“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研究。
研究重点:一是总结“十三五”期间全旗民政事业取得的主要成就、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二是围绕健全养老、社会救助等保障机制,提出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体系建设思路和措施;三是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全旗民政事业发展的思路目标、对策建议及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的基本思路。(责任单位:旗民政局)
25、乌审旗“十四五”现代财政制度研究。
研究重点:分析我旗现行财政制度经验和短板,研究提出建立“十四五”时期权责清晰、财力协调的财政关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债务危机的思路、举措、政策。(责任单位:旗财政局)
26、乌审旗“十四五”退役军人事务研究。
研究重点:分析我旗退役军人工作、生活现状,存在的矛盾和主要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法、举措;规划未来我旗退役军人军民融合、就业创业、重大项目等远景计划。(责任单位: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附件2:
乌审旗“十四五”规划重点行业
专项发展规划及分工
1、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由旗规划局、住建局负责编制);
2、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规划(由旗经信局负责编制);
3、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由旗发改委负责修编);
4、现代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由旗能源局负责编制);
5、电力发展规划(由旗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编制);
6、交通建设规划(由旗交通局负责编制);
7、农牧业发展规划(由旗农牧局负责编制);
8、水资源利用与水利建设规划(由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负责编制);
9、生态建设规划(由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编制);
10、环境生态保护规划(由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负责编制);
11、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规划(由旗工信和科技局负责编制);
12、教育发展规划(由旗教育体育局负责编制);
13、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就业局负责编制);
14、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由旗卫健委负责编制);
15、旅游业发展规划(由旗文化旅游局负责编制);
16、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由旗文化旅游局负责编制);
17、金融业发展规划(由旗金融办负责编制);
18、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由旗工信和科技局负责编制);
19、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由旗工信和科技局负责编制);
20、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由旗教育体育局负责编制);
21、土地利用和保护规划(由旗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
22、人才战略发展规划(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编制);
23、财政事业发展规划(由旗财政局负责编制);
24、安全生产防治体系规划(由旗应急管理局编制);
25、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由旗市场局编制);
26、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由旗民政局负责编制);
27、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由旗气象局负责编制);
28、防灾减灾体系规划(由旗民政局与地震局负责编制);
29、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旗工信和科技局负责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