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2007年以来,我旗实施了自然恢复区内的农牧民生态移民工程,并对生态移民户给予生活补贴。近年来,随着生态移民工程的不断推进,全旗自然区生态恢复明显改善,但在移民补贴资金使用及后续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生态移民户返回原住址从事农牧业生产工作,并享受生态移民住房和移民补贴,造成移民户之间不公平现象,没有发挥好移民搬迁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且在一定范围内引起较大反响,受到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巩固我旗生态环境改善成果,切实体现公平正义,全面加强我旗生态移民补助资金使用及后续管理工作,经旗人民政府2021年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各苏木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生态移民享受补贴对象的审核把关,由嘎查村初审(嘎查村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苏木镇复审(苏木镇联系领导审核签字确认、苏木镇党政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报旗移民安置管理中心,由旗移民安置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报旗人民政府审批后列入财政预算。
二是建立能进能出的清册台账。各生态移民区要建立移民清册,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清理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返乡人员、新入职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清理,确保清册台账准确无误。
三是建立规范的公示制度。各苏木镇、嘎查村每季度要对确定的补贴对象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逐级上报。公示时要说明补贴对象居住情况、从事农牧业生产生活情况等内容。
四是建立严格监督机制。旗移民安置管理中心每年要定期组织开展核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各苏木镇及时进行整改。
五是建立严格绩效评价机制。旗移民安置管理中心每年要对资金发放、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旗财政局要根据资金发放情况,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依据。
各苏木镇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尽早完成2020年生态移民补贴资金发放人员名单审核、公示等工作,旗移民安置管理中心要尽快完成审核上报工作,旗财政局要加快补贴资金发放进度。2021年1月起,按季度发放生态移民补贴资金。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