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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20年04月09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旗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20﹞23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旗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9   分享:    下载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绿化美化工作的有关精神,抢抓春季造林黄金期,结合全旗林业生态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契机,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这条主线,加快重点区域绿化,推进重点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加强林草生态资源保护和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倡导“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新风尚,营造人人关心生态建设、人人参与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助推“绿色乌审”在新时代实现“绿色崛起”。

  二、重点建设任务

  2020年,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片负责原则,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各部门认真完成生态建设任务。

  (一)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组织实施京津风沙源、退化林分改造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灌木平茬项目,全面提高营造林质量,年内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5.1万亩。

  (二)推进草原生态建设。大力推进草原生态建设组织实施京津风沙源(草原)、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年内完成草原生态建设25万亩。

  (三)推进国土绿化建设。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关系、充分发动农牧民参与沙化土地治理。

  1.严格执行农区、半农半牧区全年禁牧,牧区休牧、划区轮牧及草畜平衡政策,鼓励农牧民对所承包宜牧地块设置网围,不得超载养殖,逐步恢复林木和草地植被的生态功能。

  2.对承包远沙大沙及已列入林业和草原生态项目的农牧户,通过“政府出材料,农牧户出劳力”的方式设置网围,需要补植的草牧场由农牧户自行补植。项目完工后,由林草局验收,验收结果作为所在嘎查村下一年度生态项目安排依据。

  3.对部分重要绿化节点,可采取上级专项工程和旗本级绿化工程、义务植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加快重点区域绿化。坚持乔木为主,乔灌结合的原则,采用多树种合理配置绿化,打造通城公路(乌审旗境内)绿色景观,推动无定河流域两岸景观林建设,打造绿色生态长廊;通过重点区域绿化、义务植树和林草工程落实等方式,实施乌兰陶勒盖治沙站生态防护林、景观林建设;积极推进社会造林,打造一批重点造林大户、生态园林型示范户和草原经营示范户。

  (五)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造林单位要按照适地适树原则,选择适合树种,原则上栽植沙柳、杨柴、柠条等乡土树种,新造林必须设置沙障。

  1.旗直机关。县处级领导、各旗直机关在指定造林示范基地开展春季义务植树造林。每人栽植乔木14株或栽植灌木1亩。造林所需苗条由林草局准备。

  2.各苏木镇、嘎查村。各苏木镇和嘎查村自行确定植树地块和树种,由苏木镇和工业园区共同开展义务植树,造林面积不少1000亩;嘎查村义务植树面积不得少于50亩,由“3+1”互助帮扶单位共同完成。造林所需苗条自行准备。

  3.各驻地企业。各驻地气田及所属项目部和规模以上煤炭、化工等重点企业积极参与春秋两季植树造林活动,规模以上企业每家每年种植不得少于150亩,造林所需苗条自备。

  三、有害生物防治

  严格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做好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预测防治工作。

  (一)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各苏木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森林草原生物有害监测预报体系,发动群众在自家承包土地内排查病虫害发生情况,发现有害生物疫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各苏木镇、旗直各有关部门加强应急防控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重点区域监管。旗林草局组织技术人员在鼠虫病害易发区、频发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并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重点加强鼠害多发区、常发区、鼠间鼠疫区周边监测,开展草原灭鼠活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置。

  (三)大力推行无公害防治。加强有害生物天敌的繁育利用,积极推广信息素、生物和仿生药剂等无公害环保措施,避免因过度使用化学农药污染环境,干扰生态平衡,大力推广应用无人机作业等现代化防治技术。

  (四)提高依法防治水平。制定完善防治作业设计、限期除治、防治成效检查考核等管理办法。落实“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督导责任主体做好防治工作。同时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生态资源保护。

  (一)加强林业草原行政执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苏木镇建立健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落实森林草原资源资产登记制度,构建属地负责、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保护发展森林等资源的长效机制。化解土地纠纷林,加强草地确权工作,严厉打击滥垦草场、毁林开荒、滥伐森林、滥捕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

  (二)加快林业草原植被恢复。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涉事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占用林草进行植被恢复,特别是对毁林毁草后已通水通电的地块,要坚决督促当事人恢复植被。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对违法涉事单位或个人下达限期恢复原状通知书,督促其限期完成植被恢复,对违法地块植被恢复实行严格实地核查验收,建立整改台账,实现销号管理,由苏木镇党委书记签字确认后方可销号。

  2.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已恢复植被地块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验收,防止复耕,对于拒不恢复植被和恢复植被未达到要求的地块,苏木镇要从严从快移交公安机关或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20152016年和2019年所有整改补植地块进行“回头看”,实地核查不合格的,要继续督促完成补植,并将不合格名单报旗林草局备案。

  4.各苏木镇要尽快督促毁林开垦当事人对2018年度草原卫片执法、2020年林业卫片执法图斑进行植被恢复,项目用地的依法补办使用林草地手续,415日前完成旗级层面手续办理并上报自治区林草局。

  四、保障措施

  强化领导,高位推进。2020年全旗生态建设是加快全旗生态文明建设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生态文明和林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抓手,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旗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生态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在旗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全旗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要围绕重点生态建设、草原生态建设、国土绿化建设、重点区域绿等重点工作,狠抓工程建设质量,引领推动全旗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同时要对照实施方案中下达的建设任务,因地制宜,科学安排本单位的规划,抓好任务的落实,并将其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地块,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科学实施,精心管护。要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科学规划、合理设计。要在严把苗木、整地、栽植关口的基础上,将林木管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要坚持“谁栽植、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管护制度、强化管护责任、健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要通过加大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一方面提高全社会爱林护绿的自觉性,严厉打击破坏林木、损毁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生态建设取得实效。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苏木镇、各有关单位和新闻宣传部门要围绕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多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大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造林绿化氛围。广泛种植各种形式的“纪念林”、“三八林”、“青年林”、“友谊林”等。广泛宣传在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引导全社会增强“爱绿、植绿、护绿、兴绿”意识,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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