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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106/2019-01980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电子政务中心 发文日期:2019年04月05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义务植树日活动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19〕12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   2019年是我国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40周年,为...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义务植树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5   分享:    下载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

2019年是我国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4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守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的重要指示,弘扬“牧区大寨”精神,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和绿化意识,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进程,旗人民政府决定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义务植树日活动。现将植树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集中义务植树日活动

48531日在全旗范围内开展绿化义务植树活动,各单位按照《乌审旗2019年春季造林绿化方案》要求开展义务植树。为扩大宣传效果,提高全民生态意识,将412日定为集中义务植树日。

(一)活动安排。

县处级领导、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在乌审召布日都嘎查、乌嘎线乌审召庙互通处、南物流火车站北313线三个地块开展集中义务植树活动。植树地点由旗林草局统一安排。

各苏木镇、各嘎查村,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所属企业在辖区宜林地块开展集中义务植树活动。

广大群众与社会团体积极开展“幸福林”、“青年林”、“巾帼林”、“亲子林”、“民兵林”“企地互助林”等植绿护绿、绿化家园等主题活动,植树地块自行协调落实。

(二)苗木供应。

旗直各部门集中义务植树所需苗木由林草局统一提供;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企业、各苏木镇、各嘎查村集中义务植树苗木自备。

(三)苗木标准。

阔叶乔木树干通直,根系完整;针叶树种顶芽饱满,层间距、适中,冠形完整,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带土球的苗木,土球一律用可降解材料包裹。

(四)种植要求。

乔木株行距为2×3米,大苗造林:大穴直径0.6m-1.0m,深0.6m-0.8m,栽植穴挖好后要进行表土回填;小苗造林:小穴直径0.3m-0.4m,深0.4m,栽植穴挖好后要进行表土回填;乔木每亩不低于111穴(2×3),灌木不低于每亩111穴(1×6)。所有种植灌木地块必须设置沙障,涉及园林景观林的株行距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二、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率先垂范,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认真履行义务,明确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单位和各苏木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栽植成活率,做到栽一棵、活一棵、保一棵。旗林草局要做好义务植树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负责苗木把关,技术指导,检查验收,旗党政督查室要配合旗林草局负责义务植树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旗公安、交管等部门要确保植树沿线道路交通安全。

(二)严守廉政纪律。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各单位要在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到义务植树中来,杜绝走过场、搞形式。植树期间,餐饮、植树工具、交通工具全由单位自备,不得发放补助,不得借义务植树之名举行集体聚餐或集资聚餐活动。

(三)强化宣传报道。旗委宣传部、旗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乌审报社,负责全旗集中义务植树日活动及义务植树的宣传报道工作;各苏木镇、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全民义务植树氛围,使义务植树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48日至630日义务植树期间,各苏木镇须于每日16时前向旗绿委办报送一次进展情况,要有数据、文字说明及亮点照片。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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