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考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考安全工作的通知
鄂府办发〔2012〕37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考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章)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2年普通高考安全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发电〔2012〕45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各级教育和招生考试部门扎实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总体上保障了我区包括普通高考在内的各类考试的平稳有序进行。但随着环境变化,近年来考试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恶意传播涉考有害信息,组织团伙舞弊,甚至内外勾结非法盗取试题等,严重干扰破坏了考试公平和秩序,损害了考生的权益,影响了社会稳定。为做好今年的高考安全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的十八大将于今年下半年召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考安全工作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高考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高考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成立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统筹承担原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工作职能,统一管理全区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各地区也要组建相应的管理机构,结合实际,统筹领导本地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二、层层落实,强化责任
考试管理点多线长,参与人员众多,一个环节出现差错,就可能酿成系统性风险。今年,教育部首次与各省(区、市)签订了考试安全责任书,自治区人民政府也于5月21日与各盟市签订了责任书。各地区也要在考前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将考试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教育部门以及考试工作各环节所有人员。同时,要加强责任追究,严厉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三、齐抓共管,开展行动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将于高考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如下三个专项行动:
㈠开展为期半个月的“打击销售作弊器材”专项行动。从2012年5月下旬至6月5日,由自治区工商局牵头,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安全厅、无委办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通过群众举报、网上搜索、现场查访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证据,对重点地区各类通讯电子产品市场发现的无证经营、销售涉嫌用于考试作弊的电子产品等违法行为,以及进行虚假宣传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依法查处不法商家。
㈡开展为期2个月的“净化涉考、涉招网络环境”专项行动。从2012年5月中旬至7月15日,由自治区公安厅牵头,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通信管理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及时清除、拦截有害信息,依法查处涉嫌违法人员。从2012年5月中旬开始,对通过网站论坛、贴吧、博客、微博客、QQ群等互动栏目,搜索引擎、社交网站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传播渠道散发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等有害信息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封堵删除,并视危害程度,及时落地查人,依法惩处。从2012年5月25日开始,启动高考安全保卫工作小组联防应急机制,研判网络有害信息并实时处置,涉密信息专人负责、限时追查、挂牌督办;自治区网安总队及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均安排专人,负责对微博、QQ群加强实时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处置有害信息。从2012年6月10日起,重点查处招生中介诈骗以及非法网站。特别是对打着内蒙古招生考试网的幌子,通过提供报名咨询、填报志愿辅导等方式窃取考生信息、诈骗考生的非法网站要予以关停,对涉嫌违法人员依法查处。
㈢开展为期4天的“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专项行动。从2012年6月6日至9日,由自治区教育厅牵头,会同自治区公安厅、无委办,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在高考期间对考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和清理。无线电管理部门根据招生部门提出的实际需求,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严密监测重点地区考点周边的电磁环境,对涉嫌考试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及时予以定位、查找,由公安部门实施抓捕、予以有力打击。公安部门负责在考前和考中对考点周边进行巡逻检查,维护考点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
四、分工协作,做好检查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将于考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四项检查:一是由自治区国家保密局牵头,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配合,检查各地试卷运送、保管、组考、评卷等关键环节的安全保密制度和其他相关安全保密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保密室的使用情况,及时查找漏洞和问题,限期整改;二是由自治区无委办牵头,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配合,检查各地区各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在配备数量、产品性能、使用效果等方面是否达到要求;三是由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负责检查各地区标准化考点建设、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各考点联网情况,确保高考期间能够远程监控,监控设施能正常使用,同时对各地区监控系统、考务指挥系统技术人员技能操作情况进行检查;四是由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自治区公安厅、监察厅、无委办、国家保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检查多部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考试安全相关规定落实情况,要求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分工不分家,开展综合治理。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发挥媒体的正面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对端正考风、诚信考试、严肃纪律的宣传力度,在高考前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品德、法律法规、考试纪律教育,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以新修订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发布为契机,以所有高中学校、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包括监考员)和考生为对象,通过入校宣传、发宣传册页等形式,多渠道开展考试纪律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要组织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加强考试安全整治情况,大力宣传考试招生改革举措和进展。要加强舆情研判,防范炒作误导,适时回应社会关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章)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