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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106/2012-09541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12年05月04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12〕23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4   分享: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22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国家

  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府办发〔201224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章)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地区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目标,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市农村牧区“三区”发展规划为依据,以建设“绿色鄂尔多斯”为主题,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构筑新思路,确定新目标,创立新机制,加快构建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健全的森林安全体系、发达的林沙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提升生态建设水平,打造生态宜居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现境内城市、村镇、道路、河流全面绿化,荒沙荒山基本得到治理,城乡绿化美化、生态环境建设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力争到2014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达到36%34%,城市建成区和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分别达到26平方米和5平方米,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0%(丘陵区、平原区为20%)以上,水岸绿化率达到80%以上,道路绿化率达到80%以上,郊区农田林网覆盖率达到85%以上,乡土树种比例达到80%以上,城市森林自然度达到0.5,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95%以上,近5年乡村绿化面积逐年增加。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另文通知),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推进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同时成立5个工作推进组。

  ㈠综合协调组。负责制订创建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工作;负责督查和宣传报道工作;落实市直各部门、各旗区对口系统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研究和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草拟、收集、汇总、整理创建材料;负责与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及创建森林城市组委会的沟通与联系(责任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水土保持局、环境保护局、地方铁路办公室,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

  ㈡规划组。负责编制《鄂尔多斯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下称《规划》);监督各部门及各旗区按照《规划》实施城市森林建设(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水土保持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地方铁路办公室,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

  ㈢宣传组。负责拟定创建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创建专题宣传,开展系列报道;组织制作电视专题片,开辟电视宣传专栏;组织报社、杂志社开展宣传,在报纸开设宣传专版;编制大型专题宣传画册;印制宣传材料;利用移动通讯工具开展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鄂尔多斯日报社,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中国移动鄂尔多斯分公司、中国联通鄂尔多斯分公司、中国电信鄂尔多斯分公司)。

  资金组。负责筹集工作经费,监督管理资金运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局、审计局)。

  ㈤督查组。负责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监督、检查各旗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任务的落实及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市监察局;配合单位: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局、水务局、水土保持局、交通运输局、地方铁路办公室,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

  四、工作原则 

  ㈠政府组织。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在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下开展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㈡全民参与。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市民的积极性,使广大市民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

  ㈢目标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制定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创建任务,与各相关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分步实施。按照创建工作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合理有序地开展创建工作。

  五、实施步骤

  根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程序,创建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㈠准备阶段(20122月—5月)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召开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

  3.制定规划。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结合我市实际,编制《鄂尔多斯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经国家创建森林城市组委会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4.分解任务。根据《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及《鄂尔多斯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将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旗区、各部门、各单位。

  ㈡贯彻落实阶段(20126月—201312月)

  各责任单位按照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将创建指标层层落实到位,全面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协调全市的创建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邀请国家创建森林城市组委会领导及专家进行指导。市人民政府将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质量进行全面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

  ㈢整改提高阶段(20141月—4月)

  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制定的创建目标和标准进行初步验收。对没有达标的项目和存在的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整改,确保各项指标均达标。

  申报验收阶段(20145月)

  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制定的创建目标和标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继续找差距、查问题,补充和完善各项工程资料、考核资料和创建资料。编写申报国家森林城市的相关材料。市人民政府向国家创建森林城市组委会提出考核验收报告申请,迎接评审组考核验收。

  六、资金保障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政府投入为主,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建设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市财政局要安排好创建活动资金,保证创建需要,各旗区也要按照创建要求落实建设资金。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共需专项创建工作经费2500万元。其中编制《鄂尔多斯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经费400万元、创建工作经费(包括宣传、材料印刷、办公等费用)800万元、检查验收经费(包括市内监督、检查验收和国家检查验收、专家指导)500万元、申报经费800万元。

  七、重点建设内容

  继续加大林业生态建设力度,结合城市核心区百万亩防护林生态圈建设工程、碳汇林工程、“六区”(城区、景区、园区、道区、重点生态移民区和新农村新牧区)绿化工作,重点加大城郊、通道、水岸等绿化工程量及投资规模。具体建设内容,待《鄂尔多斯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确定,并分解落实到各旗区及责任单位。

  八、总体要求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旗区、各部门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上来,积极参加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㈡明确任务,强化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制定创建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创建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创建机构、创建方案、创建指标、创建经费、创建措施和创建进度,做到统一指挥、责任明确、管理有序。从2012年开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㈢突出重点,提升水平。各旗区、各部门要将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及绿化美化作为重点,特别要将与国家森林城市差距较大的指标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建设一批有创意、有特色的绿地景观,提升城市生态建设整体水平。

  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渠道,切实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创建宣传的覆盖面,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创建工作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㈤积极配合,统筹规划。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加强各责任部门和各旗区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创建活动的统一协调管理,做到创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反馈、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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