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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106/2009-00078 分  类:综合;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政府办 发文日期:2009年03月30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鄂尔多斯市安委办关于加强“清明节”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乌政办发〔2009〕10号 文  号:乌政办发〔2009〕10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鄂尔多斯市安委办关于加强“清明节”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乌政办发〔2009〕10号

发布日期:2009-03-30   分享: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清明节”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安办发〔2009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旗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加强“清明节”假期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鄂安办发〔200912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确保“清明节”假期期间的安全生产,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开展“清明节”假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㈠道路交通方面:“清明节”与周末相连,形成“清明节”假期,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可能趁“清明节”假期返乡探亲,人流量大,交通运输任务重是今年“清明节”假期的一大特点。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重点干线道路和没有交通信号控制路段的管控,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根据客流量,合理安排车次,确保旅客出行畅通。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上岗,杜绝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隐患上路营运,严禁农用车载客,严禁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乘客安全的行为。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㈡消防方面:扫墓祭祖是“清明节”传统习俗,各旗区人民政府要做好对墓地集聚区的消防安全监管,合理引导群众文明祭祀,要采取有效的监控、处置措施。在集中扫墓时段过后进行巡查,统一处理纸钱余烬,消灭余火,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对重点防火单位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要加强监管,对检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按要求及时整改,以防小火酿大灾,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消防部门要在节前对车辆、装备进行一次保养,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预案进行认真演练,真正做到拉得出,打得赢。

㈢旅游景区:要进一步完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要加强对景区(点)的安全检查,确保景区(点)安全;要加紧对景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要选择具备营运资格、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使用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司机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及游乐设备,要进行重点检查和设备检测,游乐设备必须通过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方可运营;旅游景区(点)还要建立、完善景区游览图、导向标识及游客安全须知告示牌。旅游、交通、质检等部门要组织对游客运载工具、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施、大型游乐园设备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等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设施检修、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运营。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按规定报审、报批。体育、教育、文化等部门要切实搞好各种体育、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公安部门要做好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作,妥善制定应急预案,全面落实防范措施,科学合理疏导群众,严防拥堵和踩踏等突发事故发生。

二、工作要求

㈠各旗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要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即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㈡严密防范,快速反应,加强值班。各旗区、各部门节日期间要24小时值班,领导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通畅,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妥善处理,并按照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加强战备值勤,认真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救援准备工作,确保能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把事故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对因不负责任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以及迟报、漏报、瞒报事故或贻误时机导致事故扩大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章)

                               〇〇九年三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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