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市、旗纪委监委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 集中整治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公共权力行使的不正之风,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保障民生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民生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在民生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民生领域存在贪污侵占、行贿受贿、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
(三)在民生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脱离实际,行使公职权力的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办事不公等问题;行政执法人员在处理涉及民生事项中执法不严、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为违纪违法人员充当“保护伞”等问题;服务群众的窗口在审批和服务中冷硬横推,不按照权力清单和业务流程开展工作,随意设立条件、标准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动群众,发现问题线索。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发动干部职工揭露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各股室要自下而上深入查找工作制度、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自下而上整改解决,并于每月20日前将开展整治情况报送到办公室进行综合汇总,由办公室将汇总情况报送至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坚持靶向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围绕专项整治发现掌握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责任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存在的问题一件也不放过,逐一纠正,件件整改。
(三)严格执纪执法,查处典型案件。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民生资金、惠民政策落实、干部作风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无论涉及到谁,都要彻查到底、严惩不贷。
(四)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对专项整治组织推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力,以及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
(五)巩固深化成果,完善制度措施。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查找问题原因,补齐制度短板,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要注重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管理的薄弱环节抓起,坚持实事求是、务实管用的原则,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以制度建设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3月)。局党组要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开展核查宣传,公开相关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
(二)集中查处阶段(4月至8月)。坚决做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整改要到位。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典型案件,尤其是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案件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集中查处。
(三)综合治理阶段(9月至11月)。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健全完善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对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既要铁腕惩治违纪违法分子,更要保护激励为人正派、干事创业的好干部,同时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奋斗姿态,形成正向激励、警醒震慑、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责任落实贯穿始终。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要求,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包括民生领域腐败作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面,摆在突出位置。
(二)深化督促指导,务实工作实效。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断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对存在违纪违规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果取信于民,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公正方便的服务环境。
(三)突出思想引领,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结合日常的学习会议,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实实在在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为民谋利。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着力让基层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严起来、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好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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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能源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