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提振消费相关政策,进一步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促进汽车消费升级,让我旗购车消费者尽享政策红利,乌审旗计划投入资金400万元开展“消费券”形式的汽车促消费活动,并将在3月15日通过“云游鄂尔多斯”微信小程序发放汽车消费券,现公告如下。希望关广大群众积极参加,提振消费并尽可能提升自己的经济生活水平。
一、活动时间
2025年3月15日-2025年6月30日(消费券使用完毕活动自动截止)
二、发放对象
本次汽车消费券活动面向所有在乌审旗购车的人员发放。消费者(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机构等,不含财政供养单位)在乌审旗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全新乘用汽车,并在乌审旗开具本地购置税发票、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可领取使用汽车消费券。
三、消费券使用车辆范围
消费者在指定车企购买全新7座(含)以下乘用汽车:
(一)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车;
(二)不包括货车、专项作业车、三轮车、摩托车等(非营运皮卡车除外);
(三)所购车辆用途为非营运;
(四)不区分全款购车及贷款购车。
四、活动领取方式和时间
每日上午9:00,下午3:00通过“云游鄂尔多斯”微信小程序发放,每人每日限领1张,当天有效,抢券手机号和购车人必须为同一人。
五、使用规则
(一)购买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燃油车辆可使用3000元消费券/辆/次;(二)购买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的燃油车辆可使用4000元消费券/辆/次;(三)购买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辆可使用5000元消费券/辆/次;(四)购买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新能源汽车可使用4000元消费券/辆/次;(五)购买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的新能源车辆可使用5000元消费券/辆/次;(六)购买20万元(含)以上新能源汽车并开具本地购车发票,可使用6000元消费券/辆/次。
六、参与购车消费者申报资料
(一)机动车销售发票(第一联) ;
(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三)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
(四)购车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需在抢券交易完成后10日内必须完成上传工作。
七、参与活动企业名单
乌审旗芝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乌审旗车之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乌审旗和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正林汽贸有限公司
乌审旗利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润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乌审旗卓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荣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本活动方案由乌审旗工信和科技局负责解释,活动事项如有调整,以乌审旗工信和科技局发布最新通知或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