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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2416 分  类:科技、教育;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乌审旗工信和科技局 发文日期:2024年12月04日 名  称:关于申报2024年度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创新技术中试基地化工中试项目的通知 文  号:乌工科发〔2024〕34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科技“突围”工程,推动我旗化工领域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促...

关于申报2024年度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创新技术中试基地化工中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4   分享:    下载

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科技“突围”工程,推动我旗化工领域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促进化工领域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环节“断链”问题,验证化学(化工)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在实验室试验成功后、大规模量产前,放大工艺的可行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探索解决工业化规模生产关键技术,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印发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4〕2号)、《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制造业中试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24〕11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化工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科发〔2024〕5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征集2024年度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创新技术中试基地化工中试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中试项目重点聚焦新型煤化工技术、煤基高端化学品、新能源配套材料、资源再生利用等相关领域方向

二、项目支持类别及金额

拟支持项目类别:A类和B类。

拟支持总金额:48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报单位符合项目申报领域的具体要求,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政府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在过去3年无失信被执行记录。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负责项目参与单位诚信情况审核。

3.鼓励企业牵头与全国各地的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项目参与单位不得再转拨项目财政资金。

4.联合申报时,各单位须实质性开展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等科研合作,虚列挂名行为将列入科研诚信记录。

5.联合申报的须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在相关协议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各合作方单位公章。合作联合申报项目的,项目考核验收指标体现的成果须为我市牵头单位单独所有或共同所有。

(二)项目要求

1.中试项目试验的产品、技术、工艺,应当符合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

2.申报项目核心内容须为申报单位主营业务或主导产业,项目参与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家。

3.申报项目必须是与乌审旗人民政府签约合作协议的项目或在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创新技术中试基地签约的中试项目。

4.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对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5.项目的经费预算、绩效目标要科学合理、符合实际,能够客观、合理,准确反映出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所产生的辐射带动效应和经济社会及生态效应等相关情况。

6.原则上单个中试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周期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下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年。

7.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8.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以及基本建设的项目,不得申报。

9.项目主要考核指标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等标志性成果不少于1项。A类项目形成的Ⅰ类知识产权不少于5项,Ⅱ类知识产权不少于15项;B类项目形成的Ⅰ类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Ⅱ类知识产权不少于10项;Ⅰ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包括国防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Ⅱ类知识产权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

10.中试项目成功后,必须在当地产业化发展。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在相关研究领域具备一定学术背景和技术优势。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良好,且保证其在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有足够时间组织实施该项目。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经本人签字的协议、所在单位同意证明等)。

2.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承担2项及以上自治区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个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2024年度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创新技术中试基地化工中试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附件。

1.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必须提供)。

2.申报人科研诚信承诺书(必须提供)。

3.多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项目负责人职称、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

5.与乌审旗人民政府签约合作协议的项目或在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创新技术中试基地签约的中试项目或正在调度的中试项目。

6.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必须提供牵头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的联合申报协议(协议中应包含项目名称、专项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项目经费筹集与使用等内容,协议经单位盖章、项目及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有效)。

7.相关查新报告、前期科研成果、专利成果等佐证材料(选择提供)。

8.与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或文件等(选择提供)。

五、工作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于2024年12月6日下午17: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盖章一式五份)报送到乌审旗工信和科技局1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67531338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乌审旗工信和科技局  谷世红

联系电话:0477--7583325

 

附件:2024年度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创新技术中试基地化工中试项目申报书

 

 

                                乌审旗工信和科技局        

   2024年12月4日

文件下载: 关于申报2024年度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创新技术中试基地化工中试项目的通知--最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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