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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954 分  类:综合;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公安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28日 名  称:关于印发《乌审旗公安局“师徒结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公发〔2024〕48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派出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局属部门:   现将《乌审旗公安局“师徒结对”计划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

关于印发《乌审旗公安局“师徒结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8   分享:    下载

 各派出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局属部门:

现将《乌审旗公安局“师徒结对”计划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乌审旗公安局

                                                                                         2024828

 

乌审旗公安局“师徒结对”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两会精神,锚定“五型公安”建设目标,扎实开展“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努力培养和打造一批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德才兼备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全力服务公安重点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师徒结对”计划的实施方案》,结合乌审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乌审公安队伍“强素质”为总体目标,牢固树立以警为本理念,充分发扬公安队伍“传、帮、带”的优良传统,互相学习,互相进步,共同进步,着力塑造乌审公安队伍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良好形象,努力培养一批顺应新时代,履行新使命,践行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德才兼备的实战型、复合型警用人才,适应形势任务、德才兼备的应用型、复合型警用人才,为实现新时代乌审公安工作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素质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师徒结对”计划,旨在为年轻新民警辅警和新招录的民警辅警创造良好成长环境,帮助新民警辅警尽快掌握公安业务知识、熟悉法律法规、提升综合能力,使新警迅速进入角色。为师人员要充分发挥为师表率,引领作用,为徒人员要勤学多问并发挥自身优势与师傅互帮互助,从而达到全面提升公安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公安机关“师徒结对”计划扎实有效开展,旗公安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常玉君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国栋           旗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王建兵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旗纪委派驻旗公安局纪检组组长

    李建山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彭林亮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哈斯额尔德尼 旗公安局副局长

    乌尼尔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  浩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纪建国           旗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

   员:各派出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常玉君同志负责旗公安局“师徒结对”计划领导小组全面工作;旗局班子成员协助常玉君同志抓好分管部门“师徒结对”工作;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推进“师徒结对”计划工作。

“师徒结对”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旗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纪建国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政治工作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师徒结对”计划工作的落实和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四、适用范围

  “师徒结对”计划是指选聘一批以专(兼)职教官、警种业务骨干等为主的优秀民警作为“师傅”,以与新民警辅警搭档工作或参与指导工作为主要形式,采取组织安排和个人自选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一帮一”或“一帮N”的师徒关系,通过专职教官、警种业务骨干对新民警辅警的“传”、“帮”、“带”方式的指导,使新民警辅警尽快掌握公安业务、熟悉法律法规、提升实战能力的学习培训机制。

  (一)需要“师徒结对”的民警辅警范围

1.参加公安工作未满三年的(含公安院校毕业以及面向社会招录的新民警、辅警、文职、事业编人员、军队转业干部、从外单位调入人员等);

2.跨警种调动,从事新专业未满一年的;

3.其他民警(辅警)自愿申请需要带教的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二)担任师傅的资格条件

1.政治过硬,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2.单位部门的正、副职领导;

3.单位部门业务能力突出,实战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

4.单位部门专业技术尖子和业务能手;

5.单位部门的兼职教官;

6.单位部门内部一致推选的优秀民警辅警;

7.参加公安工作五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三年);

8.表现突出,实绩明显,近三年受到表彰奖励的;

9.公安院校或公安机关训练基地的专职教官;

10.除专职教官外,原则上为本单位本部门民警。

   (三)“师徒结对”结对指导内容

 1.时事政治理论、纪律作风养成、职业道德规范;

2.相关法律法规、纪律条令,各项规章制度。

3.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阶段性中心工作以及具体要求;

4.接警处警、接待群众、纠纷调处、案件办理、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等警务工作内容方法、程序流程、法律规范。

5.本警种的专业知识、操作规范、工作要求。

6.网上办公、网上办案、情报信息、网上研判等公安信息化应用技能。

7.本地语言、礼仪、风俗人情等民情常识。

8.其它需要掌握的知识和技能。

   五、实施步骤

  (一)选聘工作

1.新民警辅警到岗一周至一月内,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选聘优秀民警辅警担任新民警辅警的“师傅”;

2.“师傅选聘可采用民警辅警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指定相结合的方式,由各部门初选后,填写《师徒结对审批表》《师徒结对情况登记表》,报政治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

3.原则上,“师傅”在新民警辅警所在部门进行选聘,如所在单位确无合适人选,必要时可在全局范围内选聘;

4.对“师傅”进行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继续聘用;

5.“师傅”确定后,应与新民警辅警签订《师徒结对指导协议》,明确工作职责、指导培训要求和各自责任,并报政治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

6.各部门要举行“师徒结对”仪式,并迅速开展师徒面对面活动,“师傅”要尽快了解新民警辅警基本情况,并制定相应培训、学习计划,按期填写《师徒结对计划工作台账》,报所属单位政工部门审核、备案。

7.结对指导期限为一年。各部门可以根据“师傅”的意见和结对民警辅警的现实表现延迟或缩短结对指导时限。

  (二)日常管理

1.旗公安局“师徒结对”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师徒结对”计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宏观指导,数据汇总,督导检查,总结推广;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师徒结对”计划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师徒结对工作的落实以及“师傅”的选聘、日常管理、平时考核;

  (三)解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师傅”资格,有前三条情况的三年内不得再聘为师傅:

  1.新民警辅警违法违纪被查实,师傅确有责任的;

2.担任师傅期间本人违法违纪的;

3.工作消极、懈怠,未尽师傅职责的;

4.因年龄、身体等因素不再适合担任师傅的。

  六、考核奖惩

“师徒结对”计划考核实行责任捆绑制。考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及推荐参加全市公安机关“示范师生”评选活动。

(一)单位部门

1.“师徒结对”计划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2024年度对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每月对“师徒结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小结,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及经验,每季度进行考核通报。旗公安局“师徒结对”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年终进行考核赋分;

2.因工作执行不到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重大执法安全事件或重大责任事故的,取消该单位部门和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加大考核奖励力度,健全完善“师徒结对”计划长效机制。旗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优秀“师傅”、“模范师徒”、优秀警员等各类评先评优活动。

(二)为师人员

1.对“师徒结对”计划执行情况实行季考核、半年通报、年终评估考核等级。“师傅”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被聘为“师傅”的,年度考核良好以上的,可继续聘用;被评为优秀“师傅”的,经本人申请,组织考核,可纳入市公安局教官库,在市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担任教官;

3.各部门要将“师徒结对”计划执行情况作为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每季度对“师徒结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各部门要经常性地对“师傅”工作情况及带教情况进行考核;

4.所带新民警辅警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纪律处分,“师傅”确有责任的,当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三)为徒人员

1.“师傅”应每月对结对新民警辅警工作情况、业务能力进行小结,每季度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每半年对结对新警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上报旗公安局“师徒结对”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各部门可根据结对新民警辅警的评估报告及其现实表现,决定其是否合格,不合格的结对新民警辅警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对考核不达标的结对新警,适当延长培训期限,并报政治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新民警辅警是公安工作的未来和希望。各部门要将推行“师徒结对”计划摆到公安工作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按照“一年跟着干、两年能单干、三年成骨干”的工作目标,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务求实效。

  (二)精心组织,选贤任能。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师傅的选聘工作,坚持把选准、选好师傅作为推动工作的关键环节,在重视师傅业务能力的同时,把师傅道德修养作为第一标准,真正把有经验、有能力、德才兼备的优秀民警选拔到师傅岗位上来。各级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梯、善为人师,尤其是部门副职干部、所队负责同志要带头承担师傅职责,业务骨干要主动担任师傅,凡符合条件的民警都要积极参与师傅选聘。各部门务必将符合“师徒结对”条件人员全部纳入结对范围,填写相关审核材料,举办“师徒结对”仪式报政治工作办公室备案,并形成本部门执行“师徒结对”计划工作台账。各派出所、各实战部门至少建立3对师徒,各综合部门至少建立2对师徒。若出现本部门无符合“师徒结对”结对人员,也要本着“老带新、新教老”原则,至少建立1对师徒关系。

  (三)因才施训,教学相长。进一步发扬以老带新的优良传统,坚持因人施教、因材施教。师傅要有“诲人不倦”的气度,工作倾囊相授,品质言传身教,耐心细致,循循善诱,确保新警学习效果;要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的雅量,谦虚谨慎,注重借鉴吸收新民警的新思路、新创意,实现教学相长。

  (四)统筹兼顾,注重总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师徒结对”计划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推广。要结合先进典型选树工作,及时发现和大力宣传在“师徒结对”计划推行过程中涌现的优秀师傅和“模范师徒”,促进“师徒结对”计划的深入开展。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执行“师徒结对”计划工作情况,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模范师徒进行宣传表扬,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部门要定期将执行“师徒结对”计划工作信息报送至“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专栏。信息采用数量将纳入2023年对各部门考核指标。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师徒结对”工作,此项工作已纳入旗局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请各单位于96日前将《师徒结对审批表》、《师徒结对情况登记表》和《师徒结对指导协议》报送至邮箱,《师徒结对计划工作台账》于每季度最后一天报送至指定邮箱。

下载:关于印发《乌审旗公安局“师徒结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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