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村、社区:
现将《乌审召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乌审召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让乡村成为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让村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人民的期盼。只有人居环境改善了,农牧民幸福指数提升了,才能真正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现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广泛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使农牧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二)基本原则
——坚持嘎查村(社区)为基础。把嘎查村(社区)作为人居环境整治的基本单元,着力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生活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归属感、认同感,增强凝聚力。
——坚持农牧民群众为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注重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共识。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由政府为主向社会多方参与转变,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到2023年,在试点嘎查村乌审召嘎查和浩勒报吉村的带动下,全镇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
二、整治内容
1.驻镇企事业单位要做到院内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厨房、办公室干净整洁,墙壁无乱贴广告,无乱涂乱划,物品摆放整齐、屋顶无堆放杂物。
2.辖区镇容村貌要落实店面“房前屋后三包”,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私搭乱建。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经营秩序及公厕管理;拆除镇域范围内违章建筑。
3.嘎查村(社区)、道路及其它公共区域实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实现“零垃圾”全覆盖,做到“六个没有”即农牧民房前屋后没有零星垃圾、农牧户庭院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村社间没有散放的垃圾,水库、池塘及沟内没有漂浮的垃圾、村间道路没有裸露的人畜粪便、公路沿线没有散落的垃圾。
4.全镇农牧民群众做到“房前屋后三包”。嘎查村即:(1)包卫生:负责房前屋后范围内的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清除垃圾、杂物、废弃物、杂草,确保每日清扫一次。(2)包秩序:负责房前屋后范围内的杂物应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搭乱建。(3)包绿化:负责房前屋后范围内的绿化管理养护,保持绿地干净整洁,并及时清理房前屋后的杂草。社区即:(1)包卫生:负责责任区域内地面保洁、清扫,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制定垃圾箱内,不得随意将垃圾堆放在道路旁。(2)包绿化:负责管好责任区域内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和劝阻攀折树枝、践踏草坪、借助树木悬挂衣物、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3)包秩序:负责管护好责任区域内的秩序,建筑物立面保持整洁;不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擅自设置户外设施、占道经营。
三、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整治与平时整治相结合、政府投入与社会企业参与相结合等措施,真正使全镇上下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使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保障。
1.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科学划分工作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事项,落实工作责任,创新考核手段,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体系,加大考评力度,严格问责制度,着力形成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真抓实管的奖惩激励和问责机制。网格设置原则是属地管理,按照界限清晰、规模适度、负载均衡、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要求,将全镇所辖范围按区域划分。各嘎查村(社区)要相应对辖区实行网格化管理,根据要求划分网格、细化网格,做到责任到人。
2.各嘎查村(社区)成立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书记负总责,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设立人居环境整治理事会,指导村民参与投入到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中来,并负责监管各牧业社(队)环境卫生。
3.设立每月25日为“全民人居环境整治日”,各嘎查村(社区)要在每月25日组织所有常住户农牧民群众开展人居环境整治,附带照片或者视频发布于牧区大寨乌审召微信公众号“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人居环境专栏。
四、实施细则
(一)全民动员齐参与换新颜。
以嘎查村(社区)为单位,将全镇人居环境整治范围划分为个人区域、公共区域和统筹区域。
1.个人区域:严格常住户房前屋后“三包”责任制,农牧民房前屋后及庭院内的环境卫生由农牧户本人自己负责清扫,理事会根据村规民约并结合移风易俗“红黑榜”活动进行监督,对当月个人房前屋后“三包”落实管理好的农牧户予以表扬并登红榜表彰,对个人房前屋后“三包”落实不到位的农牧户予以通报批评并在黑榜上登记。
2.公共区域:以全镇44个牧业社(队)为单位,将辖区内村社小道进行统计,并以“户户出力 人人参与”的方式让常住户进行轮值,轮值人员可排除年龄较大老人以及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结合每月25日“全民人居环境整治日”,轮值人员需在小队长的安排下在相应村社道路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同时可积累积分或兑换。
3.统筹区域:即镇域内省道、一级公路等沿路沿线,因车流量大,环境整治压力较大,可通过引入第三方、村企联合、雇用等方式对主要道路进行环境整治。乌嘎线、阿小线由道路养护公司负责;乌阿线(浩勒报吉村段)、乌阿线(中乃村段)、乌嘎线互通至乌审召嘎查段、S215省道等采取“嘎查村+企业+农牧户”的模式,由嘎查村负总责,每月至少开展2次沿路沿线环境整治。镇政府每年通过考评下拨农维费以缓解嘎查村资金压力。
(二)互评互比找不足促提升。
每年年中,利用农闲时间开展农牧户自评和镇对嘎查村(社区)考评。农牧户自评参照《乌审召镇“美丽庭院”互评互比创建方案》实施,每个牧业社通过农牧户自评推选符合的户子上报嘎查村(社区),嘎查村(社区)结合日常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和积分总和对上报的户子进行考核评价,将最终名单上报镇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妇联、党建、乡村振兴、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对上报的名单进行考评,最终评选出10户“美丽庭院”并奖励资金3000元/户,同时在各类农牧业项目中优先考虑。镇对嘎查村(社区)考评参照《乌审召镇嘎查村(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标准及管理办法》,依据考评结果,结合日常整治、成效效果等每年对排名前两名的嘎查村(社区)给予一定奖励和政策倾斜,每年奖励两万元(¥20000)并在各类项目中优先考虑。
(三)保障到位补短板提质量。
一是探索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监管运营机制,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垃圾收集转运等社会化服务。引入第三方环卫服务公司和物业公司,明确环境整治服务范围、标准、经费等内容,将镇区环境整治和农村牧区垃圾清运的业务对外承包。同时逐步建立起了“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镇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对农村牧区生活垃圾进行统一规划清运线路进村收运,对人和车、垃圾箱等进行科学合理的配备,有效缩短运输半径,降低运输成本,解决垃圾随意倾倒、清运不及时等问题。镇区投放垃圾箱46个、垃圾桶52个;农村牧区投放垃圾箱38个,配备垃圾清运车辆6辆,因损耗较大,垃圾箱(垃圾桶)、清运车辆的维修和采购由镇政府负责。
二是成立人居环境整治“公益基金”,充分动员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来,让人居环境整治从“自治”走向“共治”。通过动员属地企业、在外成功人士、“两委”干部、党员、乡贤、爱心人士等方式,募集专项资金,镇政府再按募集资金的一定比例奖励配套资金,为人居环境提供资金保障。“公益基金”定期公示、接受监督,全部用于积分兑换、“美丽庭院”奖励资金和嘎查村(社区)奖励资金。
三是强化预算保障,确保后期管护到位。(1)设立环境整治监督员,主要负责垃圾池、垃圾箱清运提醒以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每个牧业社配备1名监督员共44名。(2)嘎查村(社区)各成立一支20人的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全方位无死角清理重点区域,以志愿服务时长匹配相应志愿者,完善志愿服务时长登记和质量的认定制度,按照每月开展2次活动开展。(3)目前各嘎查村共有露天垃圾池45个,因全年多大风天气,垃圾池内垃圾乱飞,需要给45个垃圾池外加网围栏。
五、工作要求
(一)科学谋划推进。把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村庄布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农牧民就业增收等统筹安排,加快供水、污水处理、垃圾转运处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向农村牧区延伸,逐步形成城乡一体、配套齐全的规划体系。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镇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安排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工作,进一步细化要求,量化指标;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各嘎查村(社区)要主动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合力,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切实抓出成效。
(三)重视宣传引导。各嘎查村(社区)要结合基层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动员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使广大农牧民群众认识到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村民素质,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农村牧区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导,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强化责任监督。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嘎查村(社区)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定期组织和开展专项检查,压实责任、强化问责。嘎查村(社区)将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情况按月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项督导组要对各嘎查村(社区)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在抓好“三清一改”“房前屋后三包”等基础上,更加注重后期的运营维护和管理服务,推动垃圾、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维护、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完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等公共事务公开民主决策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居环境理事会等村民组织作用,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管理,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开展评比,采取上榜光荣、曝光台等方式引导农牧民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增强自我管理、教育、约束能力。
附件:1.乌审召镇网格化人居环境责任区域统计表
2.乌审召镇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度
3.乌审召镇“美丽庭院互评互比”创建方案
4.乌审召镇嘎查村(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标准及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