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各相关部门:
现将《乌审召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乌审召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目 录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批 准 页 2
一、 总 则 3
1.1 编制目的 3
1.2 编制依据 3
1.3 适用范围 3
1.4 应急预案体系 3
1.5 应急工作原则 4
二、镇内的危险性分析 5
2.1概况 5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5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6
3.1 应急组织体系 6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6
四、预防与预警 7
4.1 危险源监控 7
4.2 预警行动 8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8
五、应急响应 9
5.1 响应分级 9
5.2 响应程序 9
5.3 应急结束 9
六、信息发布 9
七、后期处置 10
八、保障措施 10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0
8.2 应急队伍保障 11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1
8.4 经费保障 12
8.5 其他保障 12
九、培训与演练 13
9.1 培训 13
9.2 演练 13
十、奖惩 13
十一、附则 14
11.1 术语和定义 14
11.2 应急预案备案 15
11.3 维护和更新 15
11.4 制定与解释 15
11.5 应急预案实施 15
一、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我镇镇区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我项目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乌审召镇镇区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所称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本镇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身安全和特大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特大事故:
1.特大火灾事故;
2.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特大矿山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
5.特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6.特大急性中毒安全事故;
7.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8.特大污染安全事故;
9.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特大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1.4 应急预案体系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该预案是本镇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应对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规范性文件。
(2)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是本镇区为应对某一类型或两种以上类型安全生产事故制定的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单位及时修订。
1.5 应急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项目区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灾害造成的重大影响,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三)坚持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
(四)坚持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坚持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设备,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对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定期进行演习,并做好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和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能力。
(六)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各嘎查村、二级单位、驻镇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二 镇内的危险性分析
2.1概况
(一)基本情况
乌审召镇位于乌审旗最北部,北与鄂旗和杭锦旗接壤,东依伊旗,南接乌兰陶勒盖镇。全镇总面积2000平方公里,下辖2个社区、7个嘎查村41个牧业社,总人口15500人(其中:城镇人口8140人、农牧业人口7360人),蒙古族4230人,汉族11270人,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全镇经济以畜牧业为基础,以化工工业为支撑。乌审召镇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日照丰富,四季分明,无霜期短,年无霜期129天左右。降水少且时空分布极不均匀,蒸发量大。年降雨量360毫米左右,主要集中在7-9月份,夏季最高气温36.4℃,冬季最低气温-31.4℃。
(二)主要资源及优势
乌审召镇地域辽阔,资源富集,交通便捷,历史文化悠久。全镇现有草场总面积225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145万亩,沙化退化草场面积达80万亩,占可利用草场面积的55%。现有耕地面积5.6万亩,林地面积60万亩,植被覆盖率达58%。境内湖泊星罗棋布,天然碱资源储量大,位居全国第三。此外,地下水资源丰富,尤以浩勒报吉村境内优质天然矿泉水被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确定为无污染、低矿化、重碳酸—纳型含锶优质饮用天然矿泉水,经地质勘探,认为极具开发价值。同时富集的黏土、石子以及优质丰富的农畜产品和林木资源,是这里又一主要资源优势。这里四旗交汇,两条油路(察锡线、新西线)横纵贯穿全境,东乌铁路过境长达三十公里,并建有大型客货站。2006年乌审召旅游区通过国家AAA级旅游景区评审。闻名遐迩的“牧区大寨”正以强硬的基础条件,良好的人文环境,成为商家投资的沃土,聚集财富的摇篮。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一)吊装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二)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火灾)。
(三)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四)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五)食物中毒。
(六)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除此之外,镇内的各企业主要是化工企业,而生产化工产品一般都具有潜在的危险性。现将两种化学产品的危害性介绍如下:
甲醇是一种无色、透明、易燃、易挥发的有毒液体,甲醇有较强的毒性,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影响最大,它经消化道、呼吸道或皮肤摄入都会产生毒性反应,甲醇蒸气能损害人的呼吸道粘膜和视力。甲醇摄入量超过4克就会出现中毒反应,误服一小杯超过10克就能造成双目失明,饮入量大造成死亡。致死量为30毫升以上,甲醇在体内不易排出, 会发生蓄积,在体内氧化生成甲醛和甲酸也都有毒性。在甲醇生产工厂,我国有关部门规定,空气中允许甲醇浓度为50mg/m3,在有甲醇气的现场工作须戴防毒面具,废水要处理后才能排放,允许含量小于200mg/L。
在合成氨生产过程中,所用的原料、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对人体都会产生较严重的危害性,轻者会损害人体健康,重者会危及生命。根据其生产过程的危险特性,操作过程中如发生误操作、安全连锁失效、报警装置失灵、处理不及时等,就会发生泄漏和超温、超压现象,严重时可发生火灾爆炸。爆炸后产生的气体易引起二次火灾爆炸事故,直接给个人、企业及社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氨合成是放热可逆反应,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的环境中进行。为此,对于合成氨生产,必须强化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尽心操作,提高操作技能;必须强化规范管理,提高预防事故应急处理防范技能,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各嘎查村、各二级单位、各驻地企业。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由党委书记吉仁巴雅尔任指挥,政府镇长党新峰副镇长任副总指挥,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其结构图如下:
总 指 挥:沙 健 (乌审召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杨小明 (乌审召镇政府镇长)
赵瑞峰 (乌审召镇副镇长)
成 员:纪 云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站长)
李鼎成 (乌审召电管站站长)
乌云达来 (乌审召镇交警中队中队长)
韩世博 (乌审召镇自来水厂厂长)
哈斯巴格那 (乌审召派出所所长)
贺希格 (乌审召镇市场监督管理站站长)
李 林 (查汗淖尔学校校长)
刘存艳 (查汗淖幼儿园园长)
萨日娜 (乌审召幼儿园园长)
张鲜斌 (乌审召卫生院院长)
卢 伟 (巴汗淖尔村村主任)
纳木日 (浩勒报勒吉村村主任)
魏 亮 (中乃村村主任)
永 红 (乌审召嘎查嘎查长)
曹 吉 (巴音陶勒盖嘎查嘎查长)
昭日格图 (查汉庙嘎查嘎查长)
王忠山 (惠泽社区主任)
格勒巴 (绿洲社区主任)
萨仁娜希 (乌审召镇安全生产干事)
总指挥的职责:负责发布紧急救援和抢险命令;指挥、调度、监督、协调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决定是否需要发动社会力量支援和请求上级应急队伍支援。
副总指挥的职责:协助总指挥工作,协调各成员开展工作;负责对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和报告项目区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
成员的职责:密切注视事故控制情况,将所了解的情况向指挥部报告;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办理向旗委旗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办理旗委旗政府有关决定事项,承办旗委旗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 等工作;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项目区内各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和生产秩序的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本区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一)各有关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监控,并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应急处理预案,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二)各有关单位应当根据特大事故应急预案要求,保证应急资金和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编制相应的应急保障方案。
(三)各有关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练。
4.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由项目区向旗委旗政府报告。
预警信息包括: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一)信息报告与通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报告。特殊情况下,事发地有关部门的值班人员可以直接向旗委旗政府报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都有义务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或通过“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和其他各种途径报警。政府办公室值班留守电话:2247988。
(二)信息上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立即报告旗政府等有关部门,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发生的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三)信息传递。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不在事故发生现场的,应该立即与单位负责人电话联系,确保单位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得到通知,并及时做出应对方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要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告要说明事故具体发生的原因,以明确应对事故的方案。
五、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根据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级别一般分为三级:I级(严重)、II级(较大)、III级(一般),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黄色预警(Ⅲ级):本项目区某一个企业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生活紧急问题,由该企业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橙色预警(Ⅱ级):本项目区内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达到启动应急预案的,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随时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红色预警(Ⅰ级):本项目区内发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旗委旗政府报告。
5.2 响应程序
当事故发生时,由应急总指挥发出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启动应急反应行动组织, 按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现场的特性,执行应急反应行动, 根据事态的发展需求,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5.3 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一)事故情况上报事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二)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算,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情况等。
(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作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六、信息发布
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人心安定和公共利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没有事实依据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和传言。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由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并通过本旗的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有关政府网站,以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形式向社会发布。
七、后期处置
各有关单位及时组织评估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核实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和方案,落实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要迅速采取措施,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保证当地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尽快恢复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测、控制、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处理工作要按规定组织实施。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按照保险法律的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理赔。
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征用的劳务和物资、装备给予补偿,并及时返还征用的物资和装备。征用的物资和装备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损坏或丢失的,应当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修复或依法予以赔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被抽调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其工资和奖金由原单位照发,原福利待遇不变;城镇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和农村村民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由旗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因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其抚恤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八、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一)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设立在乌审召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指挥部人员通信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组织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反应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三)根据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及应急工作的需要,建立有关的应急保障数据库,为应急指挥提供文字、图像等形式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处理工作。
(四)为保障应急期间,应急指挥部能及时了解情况并作出相应的指示,事故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指挥部,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总指挥报告,如果不能及时联系上总指挥,则应该立即向副总指挥报告。
(五)为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指挥部中的成员应该24小时手机保持开机状态。
8.2 应急队伍保障
项目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联动协调机制,构建以公安、消防、医疗救护队伍,有关部门及各企业单位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以公安、武警部队和民兵为基本力量,以社区自救互救组织和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力量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该体系的组成单位和人员平时由所在部门、单位管理,参加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但应当接受乌审旗人民政府组织的培训和演练,并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由同级和上级人民政府及其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统一调动使用。
在应急工作中,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征用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营业场所,作为临时应急避难场所。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规定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建立健全本项目区的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存、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工作所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各有关单位要在保证有一定数量基本物资储备的基础上,逐步实行由实物储备向有关生产企业生产潜力信息储备的储备方式转变,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的运行机制,实现应急物资的动态储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同时,要确定人员负责应急物资的管理,并按规定对应急物资及时进行更新和补充,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窃、挪用或失去使用性能。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装备应该确保每一个企业有一台性能优良的装备车;装备车应该存放在交通方便的地方。
8.4 经费保障
要保证所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准备救援工作资金及时到位。处置安全生产事故需要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实行分级负担。对安全生产事故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根据事发地实际情况的请求,旗财政适当给予支持。财政、审计部门要对安全生产事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8.5 其他保障
(一)基本生活保障。要做好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人员的饮食、穿衣、居住和医疗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二)医疗卫生保障。卫生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根据需要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保证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
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配合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三)交通运输保障。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交警队要及时对事发地现场及相关通道实施交通管制,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开设应急救援快速通道,保证应急交通运输工具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在交通基础设施受到危害、损害时,交警队要组织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尽快抢修,恢复交通,并根据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紧急调集、征用交通运输工具,及时输送、疏散人员和物资。
(四)治安维护。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警戒和治安管理,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安排警戒人员;维护社会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哄抢公私财物,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疏散灾民和伤亡人员;依法采取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六)人员防护。指定或建设与当地人口密度、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能够安全、有序地转移和疏散。
(七)科技支撑。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以及先进技术装备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不断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技术装备,提高应急工作的科技含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项目区管理工作的科技水平,并注意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领域的研究开发作用。
九、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政府、各有关单位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和项目区要通过印刷出版物、电子出版物和广播、电视、网络等信息载体,广泛宣传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可公布的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有关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方面的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9.2 演练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实施。项目区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指挥部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应急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必要时修改和完善有关应急预案,改进和完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十、奖惩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乌审召镇政府予以表彰、奖励。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处置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的;
(2)及时准确报送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的;
(3)为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出谋献策,成效显著的;
(4)其它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的。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应急处置义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前后,没有按预案要求,及时提供情报,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延误贻误处置时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玩忽职守,没有按预案规定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截留、挪用救灾资金、物资的;
(4)在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害事件中,不听从指挥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5)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组织协调不力和工作不负责任等原因,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6)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7)其它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附则
11.1 术语和定义
(一)安全生产: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二)危险目标: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三)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特种设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五)危险化学品: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指由危险化学品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七)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八)应急救援: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九)预案: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11.2 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报旗安委办备案。
11.3 维护和更新
本应急预案应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本项目区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同时,应急预案应当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11.4 制定与解释
本应急预案由乌审召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负责解释。
11.5 应急预案实施
本应急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文件下载: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审召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