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无定河镇委员会 无定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
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8〕3号)要求,根据自治区、市、旗安排部署,为清理整治全镇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今年以来,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大棚房”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纪恒书记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全区“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布小林主席主持召开内蒙古推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坚守农地姓农底线,以坚决的态度、敢于碰硬的勇气和担当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市、旗也相继召开会议推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各村(社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在行动中、体现在工作成效上,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纳入重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真正抓实抓细抓好,坚决打好“攻坚战”和“持久战”。
二、进一步做好问题自查
各村(社区)、国土所及农牧业服务中心要迅速行动,以村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大棚房”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做到逢棚必查、不留死角,实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逐户登记、逐一核对、拍照留痕,确保底数实、情况明、问题清、数据准。并按照清理整治要求和内容,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国土所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进一步推进分类整改查处
各村(社区)对排查出的“大棚房”问题要准确定性,按照“坚决查处、坚决纠正”的要求,立即查处拆除,发现苗头立即纠正。要根据清查问题不同形式,分类处置,做到“一户一策”。应当拆除的,必须无条件拆除到位;应该整改的,要按照有关政策实施整改。清理整治要坚持农地农用的根本原则,该退还集体经济组织的要坚决退还,该恢复设施农业用途的要彻底恢复,确保整治到位,形成高压态势。
四、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专项行动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完善问题处置链条,推动监管常态化长效化。强化督导问责,对在整治清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单位、村或个人严肃追责。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0477—7560221,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在“幸福无定河”微信公众号专题宣传,倡导媒体、网络和公众参与,形成政府、社会、媒体共同监督的工作格局。
五、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各村(社区)要尽快成立“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居)委会主任是直接负责人,压实清理整治工作责任,依法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小组要加大对“大棚房”违法问题的督导力度,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推进迟缓、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实施约谈、问责。各村(社区)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举报、拒绝和抵制“大棚房”违法行为。
六、工作机制
成立无定河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镇各村(社区)开展专项行动。
组 长:王 刚 旗政协副主席、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樊占军 党委副书记、镇长
董 德 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张春强 副镇长
成 员:王凤龙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悦峰 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赵正彦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青 镇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 彦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边 明 副镇长
张万祥 社会事务办主任、工会联合会主席
贺秉元 河南办事处副书记
冯殿忠 党委委员
方彦峰 国土所所长
李 峰 农牧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鸣山 毛布拉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朱永刚 毛布拉格村副主任
刘建军 堵嘎尔湾村党支部书记
石秀荣 堵嘎尔湾村主任
张鹏富 排子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生凡 排子湾村副主任
曹思平 庙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生春 庙滩村副主任
谷世贵 水清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谷正波 水清湾村副主任
冯殿孝 无定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红伟 无定河村副主任
张志海 包日陶勒盖村党支部书记
石映录 包日陶勒盖村主任
王永军 萨拉乌苏村党支部书记
刘广宏 萨拉乌苏村主任
朱志中 王窑湾村党支部书记
潘 兵 王窑湾村主任
张子荣 红进滩村党支部书记
刘 勇 红进滩村主任
边志明 大石砭村党支部书记
赵文峰 大石砭村主任
杨建军 小石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樊立忠 小石砭村副主任
宣玉峰 河南村党支部书记
王海明 河南村主任
刘静寒 巴图湾村党支部书记
田海军 巴图湾村主任
思兵兵 河园社区党支部书记
谷正业 河园社区主任
各村(社区)务必于2019年1月22日17:30前,按照要求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登记表,经包村领导、支书(副)主任签字盖章后,报至镇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峰
联系电话:15049584335
中共无定河镇委员会 无定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