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庙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
现将《图克镇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乌审旗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全旗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乌换组发〔2020〕2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图克镇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眼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以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选优配强社区带头人队伍为重点,选出好班子、带出好队伍、换出好状态、形成好风气、健全好机制,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群众基础,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牢牢把握党对换届工作的主导权,确保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人选标准,强化源头把关,切实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提升。
(三)坚持发扬基层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党员和群众主体地位,保障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四)坚持依法依规推进。严格落实换届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律不变通,确保换届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有效。
(五)坚持统筹协调开展。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依次推进、压茬进行,先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后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居务监督委员会和共青团、妇联、居民代表等推选工作,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错时进行、同步完成。
三、目标要求
(一)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引导群众把“双好双强”的人员推选为候选人。(1)思想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全身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3)管理服务强。强化管理、为居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升社区综合治理,能用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等载体,主动服务经济发展。(4)协调能力强。适应城乡基层治理和民族工作需要,善于解决突出矛盾、处理复杂问题,能够协调辖区内各类组织开展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当选无效。(1)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的;(2)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的;(3)涉及黑恶势力的;(4)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的;(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7)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利用民族问题蛊惑、煽动他人消极抵制造成不良影响的;(8)在担任社区“两委”干部期间,因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帮扶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9)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中存在问题线索尚未查清的;(10)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11)原社区“两委”成员近2年内被责令辞职或罢免,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或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12)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13)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14)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的;(15)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4类违规违纪问题,且经分析认定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16)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拒绝执行防疫措施,拒不履行职责,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17)丧失行为能力等其他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
(二)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拓宽来源渠道,注重从本地区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选拔“两委”成员,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下派人员、全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带薪见习、辅助性岗位人员、退休干部、社会工作者、民生志愿者、复员退伍军人等,通过选举担任社区“两委”成员。在居委会、监委会和业委会等自治组织中高度重视党员骨干的培养选用,并加强社区党小组长、楼宇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队伍建设。注重在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推行国家统编教材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考察识别干部、发现优秀人才。坚持既重品德也重才干,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
(三)合理确定“两委”成员职数。坚持精干高效原则,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结合社区规模,合理确定“两委”成员职数。梅林庙社区党支部建议由3人组成,居委会建议由5人组成,社区“两委”成员职数建议为7人,交叉任职1人。社区党支部应设1名党支部副书记兼任纪检委员。
(四)全面推行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强化社区党支部领导作用和地位,加强社区“两委”班子团结协作,提高社区组织执行力和办事效能。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教育引导,全面推行社区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五)着力优化班子结构。优化年龄结构,社区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具有1年以上党龄,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不受此限制,社区党支部成员年龄要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社区“两委”成员中至少有1名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要注重配备少数民族工作人员。优化性别结构,坚持“专职专选”,保证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要高于上届。推行社区“两委”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要高于上届。
(六)严格人选审查把关。全面落实社区党组织书记旗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把牢底线要求,严格落实社区“两委”成员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坚决把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罚、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利用民族问题、宗派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人员排除在外。实行社区“两委”、监督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回避。
四、方法步骤
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于2020年11月启动,社区党支部换届于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于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社区“两委”换届要集中时间、有机衔接,要结合实际,按照时间节点,细化推进步骤和流程。
(一)准备阶段(2020年12月20日前)
1.认真调研摸底。对社区党支部班子成员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能力水平、现实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公信度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建立社区党支部班子成员和社区后备人选台账,做到“五个心中有数”,即对社区基本情况和党员群众思想状态心中有数,对现任“两委”班子情况心中有数,对后备人选情况心中有数,对影响换届的不利因素心中有数,对组织好换届的对策措施心中有数。系统分析研判社区党支部换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摸底中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及时进行整改。
2.制定方案。坚持通盘考虑、整体设计,指导社区结合实际制定换届选举方案,于12月20日前报送镇党委审核备案。
3.组织任期审计。及时做好社区财务清算和“两委”成员任期审计工作。把自治区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社区资产、财务收支、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居民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等,均列入审计范围,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4.组织选前谈话。全覆盖开展社区“两委”成员选前谈心谈话,社区党支部书记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两委”其他成员由镇党委班子成员谈话,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5.培训骨干。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集体学习、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重点培训包联社区干部、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等,切实提高参与换届工作相关人员的指导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培训内容为社区党支部换届工作步骤、宣传动员、操作程序、纪律要求、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组织领导等。
(二)实施阶段(2021年3月10日前)
1.社区党支部换届(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上届社区党支部主持,采取党员和居民公开推荐、镇党委会议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两推一选”重点把握以下环节:
(1)党员和群众推荐。组织召开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社区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重点测评任期内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情况,以及党务公开、民主决策、组织建设的情况,成员重点测评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在测评会上,推荐新一届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超过社区应到会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社区联合党组织成员单位党员代表超过成员单位数的二分之一,参加推荐的群众人数达到镇党委确定的人数,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社区党支部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得票多少和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得票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人数不足的,缺额人选在其他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社区党支部应及时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社区党支部推荐的初步人选,经镇党委审核认为不宜列入的,镇党委向社区党支部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社区党支部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2)镇党委推荐。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推荐结果反馈社区党支部。
(3)确定考察人选。社区党支部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党员群众、镇党委推荐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考察。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社区党支部召开委员会议,根据镇党委考察情况,按照委员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20%的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5)请示批复。公示结束后,社区党支部向镇党委上报确定新一届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镇党委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批复确定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其中,党支部书记报旗委组织部审议后批复。
(6)纪律承诺。镇党委与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明确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候选人作出书面承诺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7)正式选举。社区党支部要提前做好党员动员工作,特别是外出流动党员,要积极动员参加选举。召开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要经过上届党支部报告任期内工作情况、宣读通过选举办法、宣布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候选人竞职演说、党员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投票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一半,即为当选。
(8)报告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社区党支部委员会要向镇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包括党员大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
(9)明确委员分工。社区党支部接到镇党委关于选举结果的批复后,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镇党委的批复。同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明确委员分工,并在党务公开栏公开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
2.居民委员会换届(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选举在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重点把握以下环节:
(1)组建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镇党委和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组织信任、群众认可、大局观念强、法纪观念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5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由上届居民委员会负责召集。要引导社区居民将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党员骨干、居民代表依法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也可另行推选。社区居民换届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选举活动,履行职责至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产生为止。
(2)组织选民登记。居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对参加选举的居民的资格审查和登记工作。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规定的选民资格登记情形,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要以居民小组为单位及时公布选民名单。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组建后,要及时制定并公布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方案,组织选举宣传。要准确把握参加登记选举的社区居民资格条件和登记范围,防止重登、漏登和错登。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切实提高参会率、参选率。选民登记以户籍所在地登记为主,对于户籍在本社区、居住地也在本社区的居民,通过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对于户籍在本社区、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居民,经社区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居民和长期外出无法取得联系的,公示5日无异议后不登记为选民。对于下列条件的非本社区户籍参选居民和本市人户分离参选居民,可向社区选举委员会申请登记为参选居民:①自本次选举前已经在本社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居民(居住时间以租房契约、买房契约等为准);②户口所在地居(嘎查村)委会出具其本人3年内未参加户口所在地居(嘎查村)委会选举的证明;③在本社区工作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可以参加本社区参选居民登记;④在鄂尔多斯市各旗区嘎查村(社区)“两委”工作满1年以上的工作者,可以参加社区参选居民登记。已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选民登记的人员,不得重复登记。选民名单要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并发放选民证;居民对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名单公布起5日内向居民换届选举委员会申诉,居民换届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3)推选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社区选委会提出居民代表或居民小组长的建议名单,居民代表由社区居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或若干户推选1人产生,社区500户以下不少于20名代表。居民代表组成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换。
(4)候选人提名和组织考察、资格审查。
①候选人推荐提名。社区选举委员会接受参选居民报名参选,符合条件拟参加选举的选民,在规定日期前向居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表明参选意愿和参选职务。经镇换届领导小组和社区选委会审查协商,形成初步候选人名单。在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社区选举委员会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在初步候选人的基础上,由居民代表提名,以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数应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人,委员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2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后,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对参选名单进行初审后,报镇党委进行组织考察。根据组织考察和资格联审情况,社区依法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选举。正式候选人名单确定后,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正式选举日5日前张榜公布。认真执行正式候选人竞职承诺、辞职承诺和廉政承诺制度,各项承诺内容须经镇换届工作组、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在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②介绍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产生后,居民选举委员会要通过召开居民大会、居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全面、客观地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简历、文化程度、家庭情况、现实表现、工作能力等,有条件的社区可组织候选人向居民群众进行竞职陈述。
③组织大会选举。梅林庙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建议通过间接选举产生。间接选举是指通过居民代表或每户派代表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方式,也可以根据居民意见,由每个居民小组选2-3名代表选举。
选举大会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一般要经过报告换届工作筹备情况、通过选举办法、候选人竞职演说、组织填票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
采取间接选举方式,社区要召开选举大会,组织居民代表或户代表投票,也可根据居民意见,由每个居民小组选2-3名代表进行投票。选举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可以一次性投票,也可以按职务分次投票。具体选举形式由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每位代表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投票选举前,居民选举委员会应核实参选代表人数,提名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并经选举大会通过。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监票人负责投票的监督工作。
④依法确认选举结果。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当场开箱验票,并公开唱票、计票。
采取间接选举,有登记参加选举的代表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赞成票的人多于应当选人数时,以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当场再次投票,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选票统计结果记录由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分别签字,与选票一起封存并将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备案。当选人数达到5人,但是仍不足应选人数时,不足的名额可以暂缺。当主任暂缺时,由当选得票多的副主任临时主持工作,当主任、副主任都暂缺时,由当选得票多的委员临时主持工作,直至下一次补选出主任、副主任为止。当选人数不足5人,不能组成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另行差额选举。检查合格后举行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就职仪式,颁发当选证书。
3.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在镇党委领导下,由社区党支部主持。重点把握以下环节:
(1)党员和群众推荐。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主任原则上由社区党支部纪检委员担任;成员中至少要有1人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社区党支部召开党员和居民代表会议,推荐提出居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社区党支部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初审后,报镇党委。
(2)候选人资格审查。镇党委根据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职有关条件,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资格审查和日常掌握情况,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后批复。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召开会议推选。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召开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新一届居务监督委员会。组织推选时,可由大会先选出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再在新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任;也可由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主任。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复备案。
(三)后续阶段(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
1.工作交接。换届选举结束后,新老班子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要及时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特别是围绕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社区党支部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形成五年任期规划。要建好管好用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市民文明公约、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居民自治章程,规范党务居务财务工作。
2.岗前培训。扎实做好新当选社区干部特别是支书、主任的集中培训工作,提高履职尽责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素质。同时,要关心退职或落选的社区“两委”成员,做好交心谈心。
3.健全组织。“两委”换届结束后,及时推选产生居务监督委员会。同时,加强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的社区组织配套建设。
五、切实加强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严格落实责任。社区要加强对“两委”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支部书记切实担负起换届工作责任,综合协调、统筹组织,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健全工作制度。要健全换届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完善换届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选举动态。健全督查指导制度,镇党委向社区派出工作组,全程指导换届工作。健全换届工作追责机制,对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为,要及时坚决纠正;对消极应付换届工作、领导指导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肃换届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换届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换届工作人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参选人员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充分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开展换届纪律承诺。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选举竞职陈述、投票选举等节点,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防范化解风险。从严从快处理企图扰乱选举秩序的黑恶、宗族、宗教、宗派势力,严厉打击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特别是利用民族问题插手、干扰、破坏换届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就地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健全换届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处理,防止不当炒作。加强舆论引导、舆情监测,落实24小时盯网制,及时处理负面舆情。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换届期间重点场所不发生聚集性疫情。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电视、报刊、短信、官方图克、微信群、公开栏、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图文资料、标语、电子屏、宣讲团等各种平台载体,广泛宣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法律法规、形势政策、先进典型,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和变化,及时收集换届相关信息,对群众、媒体反映的各种问题,要第一时间登记并调查核实,防止恶意炒作。
换届工作结束后,社区要对换届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形成总结材料,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