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村党组织、嘎查村民委员会:
现将《图克镇嘎查村“两委”换届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眼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选出好班子、带出好队伍、换出好状态、形成好风气、健全好机制,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群众基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牢牢把握党对换届工作的主导权,确保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城镇建设等重点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人选标准,强化源头把关,切实选优配强嘎查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提升。
(三)坚持发扬基层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党员和群众主体地位,保障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四)坚持依法依规推进。严格落实换届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律不变通,确保换届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有效。
(五)坚持统筹协调开展。嘎查村党组织和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依次推进、压茬进行,先进行党组织换届,后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共青团、妇联、民兵连及嘎查村民代表、嘎查村民小组长等推选工作,在嘎查党组织领导下错时进行、同步完成。
三、目标要求
(一)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引导群众把“双好双强”的人员推选为候选人。(1)思想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全身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3)带富能力强。视野开阔,敢闯敢拼,具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能够引领群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4)协调能力强。适应基层治理和民族工作需要,善于解决突出矛盾、处理复杂问题,能够协调辖区内各类组织开展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当选无效。(1)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的;(2)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的;(3)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村霸”的;(4)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的;(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7)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利用民族问题蛊惑、煽动他人消极抵制造成不良影响的;(8)在担任嘎查村“两委”干部期间,因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涉农涉牧资金、帮扶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9)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中存在问题线索尚未查清的;(10)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11)原嘎查村“两委”成员近2年内被责令辞职或罢免,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或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12)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13)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14)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的;(15)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4类违规违纪问题,且经分析认定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16)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拒绝执行防疫措施,拒不履行职责,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17)丧失行为能力等其他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
(二)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着眼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和农村牧区发展,为外出人才返乡参选营造氛围、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在来源上做到“六个注重”。(1)注重从现任嘎查村干部中择优留任一批;(2)注重从嘎查村后备干部、党员中心户、致富能手、农牧民合作组织负责人中充实一批;(3)注重从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民营企业优秀管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中回引一批;(4)注重从退役军人、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及其他乡贤中选拔一批;(5)注重从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一批;(6)注重从驻村包村干部以及全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带薪见习、辅助性岗位人员中选派一批。同时,要做好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推行国家统编教材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考察识别干部、发现优秀人才。
(三)合理确定“两委”成员职数。坚持精干高效原则,结合嘎查村规模,合理确定“两委”成员职数。嘎查村户籍人口不满1000人的,“两委”成员一般由3至5人组成;户籍人口1000人以上不满3000人的,最多不超过7人;户籍人口3000人以上的,最多不超过9人。嘎查村党组织应设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一肩挑”的嘎查村可设党组织副书记或副主任。
(四)推行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和嘎查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强化嘎查村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地位,加强嘎查村“两委”班子团结协作,提高嘎查村级组织执行力和办事效能。在有条件的地方,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教育引导,积极稳妥推行嘎查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嘎查村民委员会主任。对于本嘎查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在做好本嘎查村各项工作同时,着力为本嘎查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党组织书记。
(五)着力优化班子结构。优化年龄结构,新选任的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原则上每个嘎查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注重从“一嘎查村班子一名大学生”培养招录人员中选拔年轻干部。年龄超过60岁的优秀嘎查党组织书记可以继续留任。优化性别结构,坚持“专职专选”,保证每个嘎查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优化知识结构,新选任的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要高于上届。每个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里至少有1名大学生。推行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确保每个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高于50%。
(六)严格人选审查把关。坚持拓宽来源,注重从本嘎查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大学生村干部、农牧民合作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中选拔“两委”成员,也可从本嘎查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物色人选。严把牢底线要求,严格落实嘎查村“两委”成员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坚决把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利用民族问题、宗派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人员排除在外。实行嘎查村“两委”、监督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回避,各嘎查村可结合实际细化其他回避情形。
四、方法步骤
全镇嘎查村“两委”换届工作于2020年11月启动,嘎查村党组织换届于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于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嘎查村党组织和嘎查村民委员会的换届时间要有机衔接,具体到每个嘎查村,要集中时间、压茬推进。嘎查村共青团组织、妇联换届工作与“两委”换届工作同部署、同组织、同开展、同落实。
(一)准备阶段(2020年12月20日前)
1.认真调研摸底。换届前,镇党委将派出精干力量深入群众,逐个分析村情,结合嘎查村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开展,对所辖嘎查村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嘎查村“两委”班子的基本情况,做到“六个心中有数”,即对嘎查村基本情况和党员群众思想状态心中有数,对现任“两委”班子情况心中有数,对后备人选情况心中有数,对影响换届的不利因素心中有数,对容易出问题的嘎查村心中有数,对组织好换届的对策措施心中有数。结合摸底情况,系统分析研判换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
2.开展集中整顿。坚持“区分情况、专项施治、确保实效”的原则,从整顿党组织入手,下大力气整顿重点、难点嘎查村,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矛盾突出的嘎查村要提前做好预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换届之前
3.组织任期审计。明确不经审计,一律不得换届,镇党委协调配合旗农牧、审计部门,认真做好嘎查村级财务清理和“两委”成员任期审计工作,把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资源资产、政府拨付和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管理情况、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情况、土地补偿款分配使用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集中和强烈的事项,列入审计范围,及时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4.科学制定方案。坚持精简高效原则,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嘎查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明确换届工作程序、明确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明确班子职数及结构、明确推荐提名及选举方式、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换届工作时间到天、任务到人。嘎查村的方案于12月20日前报镇党委备案,经镇嘎查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于12月28日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换届方案要时间到天,任务到人。各嘎查村制定具体换届方案,做到一村一方案。
5.开展选前谈话。全覆盖开展嘎查村“两委”成员选前谈心谈话,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嘎查村民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两委”其他成员由镇党委班子成员谈话,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6.培训业务骨干。通过集体学习、举办讲座、以会代训等手段,对镇级组织指导换届的党政干部和嘎查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干部、包社干部、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集中培训,切实做好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熟悉、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树立严格的法制和程序意识,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做到“三个不允许”,凡未开展教育培训的地方,不允许匆忙组织选举;不熟练掌握选举法律法规、熟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的干部,不允许派到嘎查村指导选举工作;不熟悉法律政策以及在选举培训中不合格的干部,不允许解答群众的咨询、接待上访群众。
(二)实施阶段(2021年3月10日前)
1.嘎查村党组织换届(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在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嘎查村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由上届嘎查村党组织主持,采取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会议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
重点把握以下环节:
(1)党员和群众推荐。由镇换届工作组指导、嘎查村党组织主持,召开由全体党员、嘎查村各级人大代表、嘎查村民代表和各农牧业社社长参加的民主推荐会议。会上,嘎查村党组织负责人向参会人员说明拟推荐人选条件、资格,宣读符合条件和资格的党员名单。然后全体参会人员根据镇党委确定的职数,按照多于应选人数2人的数额差额推荐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推荐表,统计、汇总并当场公布推荐情况,根据推荐得票多少,确定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2)组织参选人报名。嘎查村“两委”成员参选报名工作应按照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党组织委员、村委会党员委员、村委会妇女委员、村委会委员等岗位设置报名表,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报名参选,做好分类统计和研判工作。
(3)确定考察名单。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结合党员和群众推荐、报名参选和日常掌握情况,差额推荐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反馈给嘎查村党组织。嘎查村党组织召开会议,按照多于应选人数2人的数额差额确定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镇党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报旗委组织部联审通过后,反馈给嘎查村党组织。
(4)确定候选人。嘎查村党组织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在与镇党委协商沟通后,召开会议,按照多于应选人数1人的数额差额确定新一届嘎查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嘎查村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嘎查村党支部(党总支)向镇党委上报关于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请示,经镇党委审核批准后,确定嘎查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候选人名单。其中,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应报旗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审议,提请旗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再由镇党委批复嘎查村党组织。
(5)正式选举。嘎查村党支部(党总支)要提前做好党员动员工作,特别是外出流动党员,要积极动员参加选举。召开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嘎查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前,镇换届工作组指导各嘎查村党支部(党总支)准备好会议主持词、选举办法(草案)、选票、计票结果报告单、笔、票箱、封条、胶水等物品和材料。由上届嘎查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会主持,召开嘎查村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会议按照党支部(党总支)报告任期内工作情况→宣读、通过选举办法→宣布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候选人竞职演说→党员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差额选举出嘎查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然后在嘎查村第一次支部(党总支)委员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一半,即为当选。
(6)报告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向镇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包括党员大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镇党委及时批复。
(7)明确委员分工。各嘎查村党组织接到镇党委关于选举结果的批复后,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镇党委的批复。同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明确委员分工,并在党务公开栏公开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
2.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在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重点把握以下环节:
(1)推选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由熟悉选举法律规章、办事公道、有组织能力、群众威望高的5-9名嘎查村民组成,由上届嘎查村民委员会召集嘎查村民会议、嘎查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提倡嘎查村民将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将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和党员嘎查村民代表推选为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参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也可另行推选。
(2)组织选民登记。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组建后,要及时制定并公布嘎查村民委员会选举方案,组织选举宣传。根据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村牧区人口流动实际,准确把握登记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资格条件和登记范围,防止重登、漏登和错登,切实提高参会率、参选率。登记对象应年满十八周岁,计算嘎查村民年龄的时间以选举日为准,嘎查村民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对嘎查村民已整体或部分搬迁,但嘎查村未撤并,尚未进行集体土地流转产权制度改革,居民户籍仍为农村牧区户籍的,要按照嘎查村民委员会法律法规进行选民登记并组织选举。已在户籍所在嘎查村或者居住嘎查村登记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嘎查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进行选民登记时,要按照“三类群体”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一是对户籍在本嘎查村、居住地也在本嘎查村的嘎查村民,通过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二是对户籍在本嘎查村、居住地不在本嘎查村的嘎查村民,要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动员返乡参加选举。经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和长期外出无法取得联系的嘎查村民,公示5日无异议后,不登记为选民。三是对户籍不在本嘎查村、居住或者工作在本嘎查村一年以上的人员,如在本嘎查村务工经商人员、嘎查村办企业员工等,本人申请参加换届,并经嘎查村民会议或者嘎查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登记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名单应当在正式选举日20日前由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张榜公布。
(3)推选嘎查村民代表。嘎查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在镇党委和嘎查村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嘎查村民代表推选可以根据嘎查村民小组划分选区,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嘎查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提倡依法将党员推选为嘎查村民代表,提高党员在嘎查村民代表中的比例。嘎查村党组织负责制定选举方案,并经镇党委审核通过后实施。
(4)参选人报名和组织考察、资格审查。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参选人采取报名的办法产生。符合条件拟参加选举的选民,在规定日期前向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表明参选意愿和参选职务。嘎查村党组织和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参选名单进行初审后,报镇党委进行组织考察,并由镇党委提交旗委组织部、旗民政局形成联审意见。根据组织考察和资格联审情况,各嘎查村依法确定正式参选人名单,提交选举。正式参选人名单确定后,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正式选举日5日前张榜公布。认真执行正式参选人竞职承诺、辞职承诺和廉政承诺制度,各项承诺内容须经镇选举工作组、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5)组织大会选举。选举会议由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会前要认真制定投票办法,设计和印制选票,培训工作人员,及时公布投票的时间和地点,充分准备选举投票用品,精心布置选举会场,严格审定大会议程。选举大会上,按照报告换届工作筹备情况→通过选举办法→候选人竞职演说→组织填票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组织选民集中投票选举嘎查村民委员会,重点防止诱导投票、重复投票、非法委托投票、违规使用流动票箱、减省合并程序等问题。实行参选人现场回避制度,参选人在选举日应先集中投票、再集中回避,不得在选举现场影响选民自主投票。
选举时要在嘎查村民委员会所在地设立中心会场,个别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或者难以集中投票的嘎查村可以增设分会场。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需设流动票箱的,由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嘎查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同时,要明确使用流动票箱的对象和人数。在流动票箱投票时,要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登门接收投票。投票选举前,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核实参选人数,提名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并经选举大会通过。中心会场和分会场,要按“一人、一桌、一凳、一票、一笔”的“五个一”要求秘密写票,保障嘎查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意愿。选举嘎查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可以一次性投票选举,也可以按职务分次投票选举。具体选举形式由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使用一张选票的,对同一参选人只能投一次赞成票。同一参选人如果高职务未能当选,应当把高职务得票计入低职务得票中。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票由登记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本人填写,本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参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在代笔处或秘密写票处代写。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在选举日3日前书面委托本嘎查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嘎查村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单。计票工作要做到“六个当场”,即当场密封选票、当场销毁多余选票、当场开箱验票、当场公开唱票、当场公开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每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名额,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填写的选票部分无法辨认的,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全部无法辨认的,全部无效。废票和无效票应当经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确认。
(6)依法确认选举结果。选举结果认定要坚持“选举嘎查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参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嘎查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按法定程序确认。获得过半数以上选票的参选人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同的参选人当场或者在3日内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方式确定:①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②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1个名额另行选举产生妇女委员,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人数达到3人,但是仍不足应选人数的,不足的名额可以暂缺。主任暂缺时,由当选时得票多的副主任临时主持工作;主任、副主任都暂缺时,由当选时得票多的委员临时主持工作,直至选出主任、副主任为止。当选人数不足3人,不能组成新一届嘎查村民委员会,不足的名额应当另行差额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另行选举应当当场进行。如遇特殊情况,经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也可以在一个月内进行。凡被认定为选举无效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新选举。在检查合格后,集中或驻村举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就职仪式,颁发当选证书。
3.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在镇党委领导下,由嘎查村党组织主持。重点把握以下环节:
(1)党员和群众推荐。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主任原则上由嘎查村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成员中至少要有1人具备财会、管理知识。嘎查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嘎查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提出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嘎查村党组织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初审后,报镇党委。
(2)候选人资格审查。镇党委根据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职有关条件,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研究后批复。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村级财务管理人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召开会议推选。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召开嘎查村民会议或者嘎查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新一届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推选时,可由大会先选出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再在新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任;也可由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主任。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复备案。
(三)后续阶段(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
1.迅速启动工作。换届结束后,镇换届工作组在嘎查村党员大会闭幕后7日内和新一届嘎查村委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组织指导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指导新一届嘎查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特别是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和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形成五年任期规划。要建好管好用好嘎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面推广嘎查村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嘎查村民民主评议和考核嘎查村“两委”班子等制度,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工作。分级组织新一届嘎查村“两委”成员特别是书记、主任的集中培训。
2.妥善安置落选和离任人员。认真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安置保障,鼓励他们进入嘎查村级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继续发挥作用。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助等待遇。
3.抓好嘎查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加强以嘎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嘎查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共青团、妇联、民兵连和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其他嘎查村组织建设,依法推选嘎查村民小组长,建立相关名册档案台账。
4.做好验收总结。换届工作结束后,镇党委组织指导整理嘎查村换届工作中形成的选票、表册、材料和文件,归类整理,形成专门档案,由专人保管。各嘎查村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形成嘎查村“两委”换届工作总结材料,于2021年4月10日前报送镇党委。
五、组织领导
各嘎查村要充分认识做好嘎查村党组织和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牧区工作的全面领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意义,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一)严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四个一”包联机制作用,嘎查村加强对“两委”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切实担负起换届工作责任,综合协调、统筹组织,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换届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完善选举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选举动态。坚持指导在先、一抓到底,加强对嘎查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督查指导。镇督查组重点加强对落实政策、执行纪律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换届程序、职数设置、案件查处、遗留问题解决的督促指导;镇党委向各嘎查村派驻换届工作组,全程参与指导换届工作。特别是对情况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重点嘎查村,要实地指导,集中攻坚。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把嘎查村“两委”换届工作,作为本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三)严肃换届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换届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换届工作人员、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参选人员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充分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开展换届纪律承诺。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选举竞职陈述、投票选举等节点,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防范化解风险。深化“村霸”问题专项整治,从严从快处理企图扰乱选举秩序的“村霸”等黑恶、宗族、宗教、宗派势力,严厉打击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特别是利用民族问题插手、干扰、破坏换届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就地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对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处理,防止不当炒作。加强舆论引导、舆情监测,落实24小时盯网制,及时处理负面舆情。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换届期间重点场所不发生聚集性疫情。
(五)强化宣传引导。镇党委召开由镇全体干部职工、嘎查村干部、大学生村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嘎查村“两委”换届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微信官方图克平台、嘎查村微信群、宣传单、小册子、标语以及“村村响”、公开信、“明白卡”、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和手段,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和变化,及时收集换届相关信息,对群众、媒体反映的各种问题,第一时间登记并调查核实,防止恶意炒作。广泛深入地宣传嘎查村“两委”换届的有关规定,通过宣传,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嘎查村“两委”换届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选举程序、方法步骤等,增强党员群众的法制观念,教育嘎查村民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做到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又能正确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