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类型 | 咨询 | 办理单位 | 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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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标题 | 关于咨询乌审旗女职工产假规定问题 | ||
| 信件内容 | 想了解女职工剖腹产是否增加15天产假。 | ||
| 来信时间 | 2026-02-23 11:07 | 办理时间 | 2026-02-25 17:08 |
| 办理内容 |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给您答复如下:关于女职工产假政策的执行,严格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同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增加产假六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双方各十日育儿假。 上述两项《条例》中均未规定剖腹产可额外增加15天产假。感谢您的来信。 | ||